“员工入职必须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这一说法, 它是并不成立的。因为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该证明已经逐步停止发放了。
到了2021年8月20日员工入职一定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修订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删除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条款。所以, 证明制度也随之废止了。任何企业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列为入职必备材料, 这均无法律依据。
政策演变:该证明何时取消的
在2001年的这一时间点之中, 国务院发布了一个令号名为322号的条例。这个条例的名字叫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按照该条例的规定, 流动人口必须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一证件。
2015年12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面两孩政策决定。
2016年1月1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版正式施行, 各省市接着陆续停止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2021年8月20日这一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历了再一次的修订工作。这次修订内容把原第三十条里面提到的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给删除了。因此, 这个相关的证明就这样彻底地从法律体系当中退出了, 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在2025年, 现行且仍然有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21年进行了修订的版本。在这个版本当中, 已经不存在所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相关条款了。
现行法律明确禁止将此作为入职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做出了这样的明确规限, 其内容表述为用人单位在进行招用工操作的过程中绝对不可以去要求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同时也不可以借着其他的诸多名目去向劳动者索取和收纳财物, 此外还特别禁止了扣押劳动者证件这一行为模式。
该条文没有把证明名称一个一个地列出来, 但是我们要结合《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的内容来进行理解, 这一条明确说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与工作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另外还要参考2021年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现行文本情况。
现在入职员工已经被要求提供所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但是这个证明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这种做法显然就是设置了和岗位没有任何关系的附加条件。这样的行为直接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入职实际需要的材料(通用清单)
公司按照规定是可以向员工要求在入职的时候所提供的材料的, 这里面通常包含了一些信息。
1. 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并且还需要提供该身份证的复印件。
2. 需要提交您所拥有的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 如果是在特定情形下, 也可以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最高学历验证报告。
3. 前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4. 近期拍摄的, 没有戴帽子的标准正面证件照片。
5. 体检报告, 按照所在行业的实际需要来进行填写或者提交, 具体的例子包括那些与食品相关工作岗位以及需要进行特种作业的岗位所对应的体检报告。
6. 该银行卡信息是用来发放工资的。
如上所示,那份单子会跟着行业和岗位的不同而出现一些变化员工入职一定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可是那个叫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东西, 肯定是不在任何一个属于必须得有的官方文件里面的。
企业仍索要该证明的法律风险
员工拥有权利去拒绝做出那种提供信息的举动, 而企业那边是不可以因为这样子的状况就选择不把这个人录用进来, 同时呢也是不可以单方面的就把那个劳动合约给解除掉。
如果公司拿这个理由把人辞退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说法, 单位就得赔给员工两倍数目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同时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一旦相关事实被查证属实, 那么企业就会面临着被责令改正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后果。
HR实务提示
在招聘简章、入职告知书、劳动合同附件等材料里, 只要出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婚育证明”、“计生证明”这样的字眼。就必须要立刻把这些内容删掉。
并且要在内部进行修订。另外, 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如果包含了这种要求。还可能会因为被人在招聘平台上投诉。而被判定为属于歧视性的条款。这样做会影响企业的雇主品牌。
总结:在2021年经过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面, 已经找不到有关于这个方面的条款了, 所以在制度的层面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这个东西已经不存在了。
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 完全不需要提供这种东西, 连企业也没有任何权力去向员工索要这些材料。只要是和上面所说的情况相反的、企业内部制定出来的那些规定, 通通都算是无效的条款, 必须马上进行清理和调整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