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查房时工作人员要求登记流动人口, 这意思是指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各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对居住在本市县非户籍所在地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这个制度有明确法律依据, 它属于机关以及社区综治部门的法定职责。
被登记这个事儿, 它本身, 是不等于违法的;它其实就是一个信息采集的行为而已。然后, 在大家完成了这个登记动作之后, 流动人口朋友们是可以依法去申领那个居住证的;并且, 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的。
01流动人口登记制度的基本含义
所谓的流动人口登记这一回事, 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之后, 在现在的居住地那里居住了一段时间, 并且这个时间达到了某一个特定的期限, 而这个期限的具体标准各个地方都不太一样, 一般情况下是连续居住满了一定的天数, 在这样的情况下, 就需要通过现住所地的派出所、社区或者村, 或者是出租房屋的管理人来依法进行的针对该情况的信息采集与备案工作。
至于登记的内容到底有哪些项目通常包含了姓名这一项, 身份证号这一项, 住址这一项, 居住事由这一项, 联系方式这一项等等基本项目。
该制度并不是为了进行处罚, 也不是为了实施管控措施, 它实际上是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当中的一个基础性的环节,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 是为了能够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险方面的待遇、医疗保障方面的服务以及让子女能够顺利入学接受教育等各方面的公共服务的过程之中, 能够掌握到非常准确的人口数据信息。
02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施行)的第7条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流动人口到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 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之后, 如果想要在该地住上半年以上的时间, 那么就得按照咱们这个条例的要求去申领居住证。
在大家去申请领取的这个证件之前呢, 必须先把那个流动人口的登记手续给办完才行。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部令第24号)在第五条里面, 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这个角色, 应该是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那里办理登记手续的。
各个省市所出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这个文件, 在登记流程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并且在规定的时限上做了相应的补充说明, 同时也进一步界清楚了具体的责任主体是谁。
03被要求登记时的标准流程
1.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这是说需要掏出居民身份证或者是临时身份证来给你看, 然后那边的工作人员会核对一下信息。
2. 填写或确认登记信息表, 这里面的内容要包括你现在的居住地址, 你要租住或者居住的什么理由, 还有房东的信息, 或者是单位给你的这些信息。
3. 房东或者房屋的管理人需要配合提供租赁合同(当然, 这种情况要是适用的话就要)。
4. 工作人员把这个数据录入到系统的里面去, 然后就会生成那个登记回执的一个东西又或者是编号的这个东西, 到这个步骤流程就算是已经完全的结束了。
整个登记的过程属于免费的行政行为, 所以任何单位都不能够借着办理登记的这个名义去收取相应的费用, 同时任何个人也不允许这样做。
04未登记的法律后果
对于流动人口没有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 机关有权责令他们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登记工作。如果到了规定的期限以后, 这些人仍然不进行登记, 那么机关就可以按照地方的相关法规来处理这种情况, 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具体的罚款金额各个地方可能不一样, 通常是在50元到200元之间。
房屋出租人如果没把出租房屋的状况信息还有流动人口的信息报上去, 那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例来处理, 这个处理结果是可以罚个200块钱以上、500块钱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 那就要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了。
如果你不进行登记的话, 那么你申领居住证就会受到影响。你的子女要去学校念书也会受到影响。你在社区里面享受那些公共服务的时候, 也会受到影响。
05常见疑问
问:登记是否意味着被"管控"或"抓人"?
回答是不是。流动人口登记这个事情, 属于中性的信息采集内容, 这与治安处罚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对于正常居住、而且是合法租赁的人员来说, 在进行了登记操作以后, 不会产生任何不利的记录。
问:查房频率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出租房屋治安检查的依据是《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派出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这项工作, 在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并且表明身份, 不得无依据进入住户家里。
问:登记信息用于什么?
答: 信息被录入到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里面, 这样做是用来实现公共服务的精准投放工作以及进行人口统计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等工作, 该信息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 不可以超出范围去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