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原为1年,但该证明已于202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多久,目前无需办理、不再使用。
一、原制度下的有效期规定
依据2009年开始施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该条例由国务院以第555号令形式发布, 并且还涉及到相关的地方配套规定,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街道办事处来进行出具, 其有效期通常是1年, 从签发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只要还在有效期限里面, 拿证的人就能在现在住的地方, 还有户口本来在的地方, 按照法律去享受那种管生殖健康的服务, 还有管避孕和控制生的数量的那些技术服务。等那个有效期到头了, 要是还想要继续享受上面说的那些服务, 就得重新回到户口的所在地, 去办一张新的婚育证明。
各地在具体的实行过程当中, 其有效的时间限度全部都是统一设定为一十二个月, 这个规定里面并不包含有为期二十四个月的状况, 也不存在其他时间段的规定。
二、政策取消:2021年起不再需要办理
到了二零二一年八月的时候,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订的动作。在这次修订里头, 把原条例之中规定流动人口必须得持有婚育证明的那些相关条款, 都给删掉了。
随后呢,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二零二一年的时候发布的通知中, 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要把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取消了这样的安排。并且不再将婚育证明这个事项, 作为流动人口去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或者是去参加基本的公共服务的前置的条件。
到二零二四年为止, 各个省市都已经把取消措施给落实到位了。基层的计生部门不再受理关于婚育证明开具的申请了, 原来拿到的那个证也不再具备行政上的功效了。
简言之:无论原证是否在"1年有效期"内,均不再被任何部门要求出示或核验。
三、现行替代安排
尽管那种需要提供的结婚以及生育方面的证明文件已经被取消了, 可是那些在城市之间流动居住的人群, 依然还可以通过下面的这些方法来得到相关的一些服务内容的支持。
你要去办理居住登记的相关事宜, 具体操作是拿上身份证、租房合同这些材料, 直接去到你自己现住地方的社区机构或者派出所去办这个事, 这个动作通常被叫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当然有的地方管它叫“流动人员信息登记”, 整个过程里头完全不用你去提供那种婚育证明。
办理生育服务的时候, 用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 还有户口本, 另外还要带上结婚证, 当然这个结婚证只有在适用的情况下才需要提供, 办证的地方可以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也可以去指定的医院, 在这个地方能够办理生育登记, 以前的准生证现在已经同步简化成了生育登记, 这一流程不再需要提供所谓的婚育证明材料了。
免费进行避孕节育以及两癌筛查, 只要持本人身份证加上居住登记凭证就可以在当前居住地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不需要额外准备婚育类材料。
四、常见疑问
Q:手里还有一张未过期的旧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多久,需要交回或注销吗?
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的, 该证件会自动失去效力, 并不需要去做任何专门的处理动作, 至于是要进行保留还是将其销毁, 都是由你们自己决定的。
Q:异地办事(如入学、就医)被要求提供"婚育证明"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怎么办?
这是由于个别窗口的工作人员因为掌握的信息比较滞后所造成的, 这种情况可以向你所在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去反映, 同时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你可以要求对方取消这一项关于材料的要求。从全国范围来看, 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规定还保留着这项强制性的要求了。
Q:老家乡镇仍叫我去开,是否必须配合?
这不是法定的义务, 所以你可以进行拒绝。但是如果确实需要配合去完成其他的非强制性事项的话, 那么就可以开具一份名为“个人婚育情况声明”的文件来进行替代, 但是绝对不能把这份文件作为行政方面的前置条件来使用。
本内容是根据已经经过二零二一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及已经被相关部门确定相应废止的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也就是由国务院发布的第五百五十五号令, 还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整理而来的。
因为各地具体的执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 所以如果你对当地的具体做法有疑问, 可以直接去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