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定义
社会这个流动人口, 说白了就是指那些因为工作, 或者是生活上面的各种原因, 不得不离开自己常住的那个户口所在地的地方, 然后跑去其他的城镇或者其他地区去居住, 并且在那里生活的人。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地方, 就是这些人还没有去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
他们这个群体的一个核心特征, 也就是最典型的特点是“人户分离”。啥意思? 就是说他们实际居住的这个地方, 和他们户籍所在的登记的地方, 是不一致的。而且, 他们的流动的时间长度, 通常是要超过一定的期限的。比如说, 一般来说是大于30天, 或者是等于6个月以上。
不过具体是按照多久来算的, 这主要得看具体的统计口径是怎么规定的。
界定标准与认定条件
参照那个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统计调查登记住户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规定》, 还有部发出的相关的, 有关人口管理的文件, 社会流动人口的认定这个事儿呢, 必须要同时去满足以下的条件。
户籍与居住地分离: 实际居住的地方, 并不是户籍登记的那个地方。
非季节性短期停留的情况指的是流动居住时间超过了统计规定中的最短期限, 而当前多数口径所规定的这一期限是30天。
就是那种没有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情况, 意思是在这个流入的地方并没有把户口迁入到这里面来。
拥有清清楚楚的出门办事的念头, 这类情况大多是为了出去打工挣工资、去做生意谈买卖、去亲戚家看望亲人、去医院看病治病, 或者去学校里面读书求学。
需特别注意, 长期在外但在户籍地仍保留生活基础(如仍有住房、农业用地承包权)的人员, 通常仍纳入流动人口统计范围。
统计口径与数据来源
政策要点(现行有效)
1. 居住证制度: 需要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这个是在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当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的时长满六个月之后, 并且符合相应的条件的时候, 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以此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2. 随迁子女教育: 国家这边是要求的, 就是得让各个地方都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机制。这个机制要管好那些跟着父母迁移来的孩子, 让他们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这一块事情。最后呢, 就是要保证他们能够就近去上学, 不跑太远。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这样一种状况, 也就是流动人口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得到和常住人口一样的待遇, 在预防接种方面受到与常住人口相同的照顾, 同时在健康教育这一块也是享受到同等待遇的。
4. 劳动权益保障就是要把这个事儿讲清楚, 劳动合同法这个东西是管着所有那些流动来工作的劳动者的, 不管是啥身份的人都在里头, 所以那些用人的单位, 必须得照着法律规定去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 而且还要去把社会保险给交了, 不能偷懒。
常见疑难
大家会去想“流动人口”和“社会流动人口”是不是同一个概念这个问题, 在官方的统计数据里面, “流动人口”这个词语通常就直接指的是社会流动的群体, 这两个词的意思完全相同, 虽然在研究学问的时候偶尔会有点区分的情况, 但是在写政策的文件时根本不会去区分这些差异。
在流入地买房是否仍算流动人口? 如果已经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 就不再属于流动人口的范畴。如果是仅仅购买了房屋但没有将户口迁入, 并且生活的主要基地仍然在原户籍所在地, 那么依旧会被纳入到流动人口的统计范围之中。
自由职业者、网约车司机是否计入? 是。只要满足人户分离且居住时间达标, 不论就业形式, 均计入流动人口统计。
小结
社会流动人口的统计工作与管理工作的核心依据是三个要素, 这三个要素分别是人员与户口所在地分离、居住时间符合要求以及户口没有迁移。当您涉及办理个人相关事务时, 例如申请居住证明、申请子女入学或者转移社会保险等, 建议您以流入地区的局、教育局和社保局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