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在的行政体制里面, 是没有任何一块叫做流动人口管理局的独立政府机构的存在的, 至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职能, 是被打散放在了国务院的各个组成部门以及地方上那些对应的机构里去负责的, 所以接下来就要依据各个机构官方的职责分工安排这个情况, 来把流动人口管理的最终去向具体说清楚。
国家级主管部门及职能划分
1. 部(户政与治安管理)
这项工作是负责给那些流动人员进行居住登记, 还有核发居住证。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这个规矩来办的, 它就是国务院令第663号, 在2016年开始施行。按照这个规定, 各地方的机关是承担这些任务的, 比如说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 还要负责他们申领居住证以及签注这些事务。
2. (就业与社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负责做流动人口就业登记这项事情, 还要协调劳动关系, 以及把社会保险进行跨地区的转移接续工作。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属于公共卫生领域的机构。
你要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这个工作包括预防接种、妇幼保健, 还包括传染病防控等。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他需要负责那些在流动人口里头算是农民工的这一群人, 把关于他们住房保障还有相关的政策呢进行制定以及监督。
地方层面的管理机构
各个省市会根据他们本地的实际情况, 去设立名字不完全一样的流动人口服务机构, 所以说, 并不存在一个全国统一的叫做“流动人口管理局”的这么样的单位, 在各地比较常见的地方机构包括:
广东省设立了名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是由各个区的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进行具体执行的。
北京市: 设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 这个机构隶属各区卫生健康部门。
在一些城市里, 它们会在市政府的直接管理序列当中, 设置出一个叫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或者“新市民服务管理局”的专门部门。
各地机构的具体名称可能是不一样的, 这些机构跟上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也可能是有区别的, 所以我们必须得要依靠每个地方上面最近发布出来的那些叫做“三定方案”的相关文件来作为标准的依据。
常见业务办理路径
如何确认本地对口部门
由于各个地方的机构在设置安排上面存在着不一样的状况, 所以在你去办理相关的业务之前, 建议先通过以下提到的这些方式来做出确认。
1. 你可以直接拨打当地的那个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把具体的事项跟接线员说一下, 让他们来指引你到对口的那个窗口去。
2. 登录你所在的省政府的官方网站, 登录你所在的城市政府的官方网站, 找到关于流动人口的那个栏目, 找到新市民服务的那个栏目, 查看最新的机构名称, 查看最新的办公地址。
3. 你需要前往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你可以在这些地方, 针对相关的登记流程以及所需的具体材料, 开展现场的咨询与登记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局”这句话并不是咱们国家现在政府用来称呼自己的标准名字。
如果大家在办理跟流动人口有关的事情的时候, 应该根据具体要办的那类事情的样子流动人口管理局流动人口管理局,去对应找负责的部门、或者负责人事社会的部门、也可能是管卫生健康的部门,还有可能是管教育部门的主管领导来办事, 而不是到处去找一个叫作“流动人口管理局”的统一机构来盖章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