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遵循“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自2026年现行有效政策体系下,流动人口无需办理传统意义上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验证制度已逐步优化为信息互通共享),但需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国家平台进行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登记,依法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扶助及合法权益。
01政策依据与效力说明
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308号)并据之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确立起相应管理规范。
适用对象: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镇, 在陕西省内或者省外居住的育龄夫妻;还有在陕西省内跨越县、镇两地居住的流动人口。
核心原则双向管理。负责信息登记宣传教育和奖惩落实的是户籍所在地。负责日常服务技术指导及合法权益保障的是现居住地。
最新调整: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优化伴随数字政府建设原有纸质证件验证流程已大幅简化转为以电子数据联网共享为主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02现居住地管理职责与服务内容
现居住地流动人口, 根据条例规定相关事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下面所列举的主要职责:
1. 信息登记与服务提供
租住的流动人员入住到位后, 其暂住地需转递至现居住地该《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表》(部分地域的这类登记表已能实现无需递交物料, 径自依靠居住证相关数据的联动来提取信息)。
现居住地方位所属的卫生技术服务官方机构应向在此处辖区范围的流动居住人口免费无偿提供我国现存明确规定公布的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特定项目, 具体涵盖。
优生优育咨询与指导;
孕产期保健服务;
避孕节育措施咨询与指导;
相关疾病筛查与治疗。
2. 权益保障机制
免费服务: 现居住地流动人口享受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等权利: 妇幼保健、疫苗接种、生育登记等方面, 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的人包括流动人口。
困难帮扶: 对患计划生育并发症、大病或有生活困难的育龄夫妻, 现居住地应协助这类对象申请相关救助或者将帮扶需求转移至育龄夫妻户籍地处理。
3. 信息通报与协作
现居地应在每一年1月1号前, 将上一年度境内辖区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奖惩这类情况通报他们的户籍所在地。
若违规生育且无对应登记者类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范畴里情形如非婚生育被发现等, 其现居住地要及时将有关该流动人员的情况通报给该人员的户籍所在地, 由该户籍地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落实处理, 同时, 现居地应对应做好全程协助配合事宜。
03户籍所在地管理职责与奖惩落实
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亦或街道办事处)履职主要是聚焦于源头管控同奖惩落实:
1. 源头管理与宣传
对离乡流动人口进行婚前、孕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掌握其婚育动态。
2. 奖励与处罚执行
奖励政策: 符合陕西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奖励)条件的流动人口, 待遇发放原则上由户籍地所在地陕西陕西省对应该项相关事项负责执行落实。
注意:若现居住地没有及时通报信息所以导致户籍所在地漏发奖励的,户籍所在地应该补发,并且需追究现居住地相关部门的责任。
社会抚养费(历史遗留问题及现行处理):
重要提示, 自二〇二一年八月起, 随着国家人口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且国家已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针对此前未完成处理的历史案件需依据法院生效判决或行政决定执行, 对于新增的生育行为则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关部门对关联流动人口子入学就业等的违规定影响行为、不得联接计生化情况与入学就业——除非涉特定诚信惩戒情形需依最新司法解释执行。
3. 证件管理
流动人口之户籍地单位, 为契合要求者,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发或信息注销;彼之主要用途, 在于跨省特殊情形, 或作户籍地内部核查, 省内流转则多藉数据共享。
04常见高频问题解答(FAQ)
Q1:在陕西居住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需要去哪里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
省内流动: 于现居住地位所属街道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者社区(村)委会提交登记信息。部分地区已达成现“零材料”办理相关标准, 仅需仅有人持有身份证和居住证, 即可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上完成对应婚育信息确认事宜。
从外省流入陕西人员: 日常同样由现居住地负责管理, 奖惩则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发放。
Q2: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哪些免费医疗服务?
A: 含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查环查孕、避孕咨询等等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含子女)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全都能够咨询居住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Q3:如果我在外省有生育行为,回陕西后是否会被追责?
A:
时间界限在2021年7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之后, 全国范围内相关的社会抚养费被停止征收了, 所以, 2021年7月之后所发生的生育行为里, 不存在“回户后需要补缴社会抚养费”的情况。然而?
历史遗留问题领域: 若2021年7月前存在已经完成立案却还未执行完结的案件, 仍旧得依照原来的行政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开展执行工作。
Q4:流动人口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有何限制?
A: 无限制。只须按要求参保生育险且符合缴费时限, 流动人员在陕西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 皆可按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医疗报销及生育津贴待遇, 和户籍人口待遇标准一模一样。
05办理全流程指南(最短路径)
为了确保用户高效完成需求,以下为标准操作流程:
1. 第一步:确认身份与居住地
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办理居住证(或暂住登记)于现居住地, 此乃享受现居住地公共服务之基础。
2. 第二步:信息登记(线上/线下二选一)
线上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相关 APP进入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登记模块填写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信息提交后由现居住地网格员核实。
携带身份证, 还有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 以及属于“如有”情况的结婚证, 去往现具居委会(或者村)的计生专干身处, 填写属于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登记表: 线下办理事宜请注意相关操作流程务必严谨细致。
3. 第三步:享受服务
完成登记以后, 凭借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电子登记凭证, 又或是纸质登记回执, 就可以在住所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享受到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及妇幼健康服务。
4. 第四步:奖惩对接(仅限符合奖励条件者)
要是符合农村家庭奖励扶助的条件, 户籍地会通过信息平台自动拿到现居住地的生育信息, 不用个人多次来回奔波, 资金直接发至户籍地指定的银行卡。
06权威来源与监督
文件包括: 《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面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关于的最新通知。
管辖此领域省级所属主管单位有全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建制序列加上每个市、每个区县对应的卫生健康局。
监督投诉: 若遇到办事推诿、政策违规设限收费或自身合法权益遭遇实质损害, 仍可拨打承担陕西省政务服务便民所有服务的便民热线12345, 或者向所属属地的卫生健康行政监管职能部门进行规范投诉。
注:本文章内容基于截至2026年9月16日的最新政策整理,具体执行细节可能因各地市(如西安、宝鸡等)的数字化改革进度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街道办最新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