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国家现在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情, 主要是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个法是2021年修订的), 还有那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是2009年国务院的第555号令发的)。
这两样东西合到一起, 就构成了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核心法律框架。下面是对一些关键的规定和用的时候要注意的要点做的一个系统的梳理。
主要法律法规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2021年8月20日进行了修订, 这部法律确立了生育政策的基本框架, 明确了夫妻享有生育权, 现行的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以及优生优育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 这个条例一共有5章,总共有29条内容, 它是专门用来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法规, 它明确了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政府在管理方面各自承担的职责, 同时也规定了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机制。
3.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号令的形式发布, 该办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对流动人口的证件办理工作进行规范, 确保信息能够进行互通, 并且实现服务的有效衔接。
4. 各地各个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比如说《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这样的文件。还有像《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这样的法规。这些规定都细化了本地操作细则。
核心条款要点
这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工作管理方面的条令, 已经把接下来要说的这些比较重要的规矩和办法给定下来了。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共同负责, 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服务均等化: 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 得把流动人口给纳进本地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里头去。然后呢, 要提供那些免费的基本项目, 像是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生殖健康的咨询工作、还有避孕节育方面的事儿, 以及药具的发放这些东西。
信息通报机制: 流入地的卫生健康部门, 还有流出地的卫生健康部门, 应当去建立那个信息通报的制度, 然后每个季度都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信息进行一次核对。
证件管理部分说明如下, 流动人口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婚育证明或者进行居住登记, 并且要配合接受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查验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这一环节已经有了大幅度的简化, 大部分地方已经不再要求提供单独的计划生育证明文件了。
与现行生育政策的衔接
202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订, 这次修订工作的核心变化, 包含这么几件事儿。第一件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第二件是把三孩生育, 纳入到支持政策里面去。第三件是增加育儿假制度。至于那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它里面涉及社会罚费的相关条款, 现在都已经不再适用了。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他们在户籍人口那边能享受到的待遇, 他们在法律上也是可以享受到的。这主要体现在生育登记这一块, 还有生育补贴这一块, 以及托育服务这些方面。总之, 他们在这些事情上, 依法享有和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
常见问题
跨省流动人口应该如何去办理生育登记的事情呢?, 现居住地将生育服务的范围纳入了属地管理的范畴里面去, 当事人只要持本人身份证还有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 去往现居住地的社区或者是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去办理就可以, 完全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未办理居住登记是否影响享受计生服务? 这不会影响基本的服务项目, 不过为了能够使信息实现有效的沟通以及让各项服务能够紧密地衔接起来, 建议你还是尽快去办理居住登记这件事。
哪些服务免费? 国家规定的那些基本项目, 像什么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避孕节育手术, 还有生殖健康咨询之类的, 这些都是免费的。再说了, 这流动人口和那户籍人口比起来, 是享受同等的一样的待遇。
这些法规的文件, 人们能够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网站也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