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政策覆盖了社会保障、劳动权益、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这五大领域。核心目标就是实现让常住人口可以全员覆盖到基本公共服务中。以下的内容将依据当下有效存在的政策, 来对每一个方面逐一进行说明。
社会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医保局里的相关规定说明, 流动人口可以在他们的就业地点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并且还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这两者的缴费年限是能够累计计算起来的。
如果失业之前在参保地累计缴费已经满5年了, 那么就有可能在该地方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反的情况是如果不足5年, 就需要把失业保险关系转回到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对于那些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或者在就业地点按照规定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这一条也需要严格遵守。
劳动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旦流动人口跟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 那么就依法应该享有同样的劳动保护待遇, 如果发现工资被拖欠了, 既可以到就业地那边的劳动监察部门去进行投诉, 也可以申请支付令来解决, 要是发生了劳动争议的事儿, 那就得由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来负责管辖和处理, 像什么职业安全方面的培训, 还有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这些事情, 都一律要在就业地这里办理才行, 绝对不可以因为户籍方面的限制, 就给把人拒绝了或者不受理。
随迁子女教育
根据教育部以及各地所制定的实施办法, 流动人口中随迁的那些子女在流入的地方去接受义务教育, 这个过程需要遵循“两为主、两纳入”这样的原则, 这个意思就是以流入地的政府作为主要的管理和服务主体, 以公办学校作为主要的使用资源, 把相关的情况纳入到城市的整体的教育发展规划之中, 并且也纳入到财政的保障范围里面, 学生在入学的时候必须持有居住证, 还要有稳定的住所或者是就业证明等方面的材料, 具体的入学条件要以流入地当年发布的招生文件为准。
住房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十四五”发展规划》里面写得清清楚楚, 对于那些在城镇里找工作并且住得比较安稳的流动人口来说, 这是个大好消息, 他们完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或者是享受到住房方面的租赁补贴。
各个地方的政府也跟着行动, 把那些没有房子、但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也给纳入了保障的范围里去, 并且明确说不能单单只盯着户籍这一条来看。一般来说, 想要申请的话, 手里头得拿着有效的居住证才行, 同时还得能够满足当地政府规定的那些有关稳定工作或者已经在那里居住多少年的年限要求。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大家看看这份文件, 就是《“十四五”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它的文号是国发〔2023〕6号。在这个规划里面, 提到了要把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社会救助以及法律援助这些事项, 都纳入到针对常住人口的均等化供给清单里去。
而对于那些流动的人口来说, 他们只要持有居住证, 就能够在自己居住的地方, 享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能使用公共图书馆的开放资源, 也能获得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助。
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
《"十四五"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教育部及各地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84号)
常见问题
问: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能否享受免费疫苗接种?
这个答案是可以的。国家基本免疫规划疫苗是对常住人口提供免费服务的, 只要有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就足够了, 就可以在当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进行接种。
问:跨省流动后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答: 要办理转移接续的相关手续, 要把原先参加社会保险地点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以及统筹部分按照规定转入到你重新参保的地点, 这样缴费年限就会累加起来计算, 不会影响到你退休之后等待遇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