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流动人口协调机制, 是指由流出地的政府以及流入地的政府, 一起共同去建立那种, 有多部门进行联动协作的, 跨辖区的人口管理协作体系, 它的核心目标, 是要去解决流动的人员在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这些服务当中, 因为跨区域流动所产生的, 信息断点和问题真空, 来确保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下面, 各项权益不会断档。
协调架构(三级联动)
在国家这个大的层面上面, 部还有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以及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 再外加住建部这些部门呢, 它们会各自按照自己的职能去进行分工合作, 然后专门来制定一个在全国范围内都统一的。这个关于流动人口服务方面的标准, 同时还包括数据接口方面的那些规范内容。
从省级这一层面来进行观察, 省与省之间彼此签署关于公共服务的合作协议, 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种信息通报以及联合调度方面的机制, 并且让这种机制处于常态化的运转状态。
在市县级的那个层面, 大家需要去做具体执行落户审核这一系列任务, 还需要去负责社保转接这件事儿, 还得协调随迁子女入学方面的问题, 这些地方就是机制落地的末端节点。
核心协作流程
1. 信息互通的意思是, 流出地还有流入地利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 使得户籍的变动、社保缴纳的记录以及就业登记这类数据能够进行实时对接, 这样就可以消除被称作信息孤岛的那种现象。
2. 服务衔接: 社保跨地区转移, 医保异地结算, 随迁子女转学等事务, 由两地有关部门按既定流程协同办理。各环节办结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责任主体明确到具体科室。
3. 联合治理这个办法主要是拿来对付那些出租房屋、群租房, 还有临时用工这类管起来很费力的难点地方的。这边、住建那边, 加上市场监管部门,他们大家伙儿一起联手去把问题给排查清楚流动人口协调机制, 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就必须在限定的时间里把整改给搞定, 最后的结果要两边互相通报反馈。
部门职责划分
部门, 从事居住登记工作, 提供暂住许可服务, 以及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与核验操作。
人社部门的工作,主要涉及就业方面的服务事项流动人口协调机制, 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跨地区转移和接续工作。
教育部门需要去处理随迁子女的入学登记这个事情, 还要跨区转学协调。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范畴, 是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以及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的直接办结。
住建部门的工作内容包括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此外, 还对出租房屋的备案管理工作加以实施和把控。
监督与保障
流出地区以及流入地区的这两个方面, 需要做到每半年进行一次相互的评价, 评价的重点是双方协作的执行情况的详细结果。在国家的这一层面之上, 将会致力于做好协调工作的安排, 从而使得相关的指标能够被纳入到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去。
对于那些因为在协作方面表现得不够努力的地区来说, 将由上级政府来督促其进行整改的动作, 并且还会予以公开通报的措施, 这样就确保了工作机制不会出现空转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