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那个被称为“婚育证明”的所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在二零一六年全国全面两孩政策开始施行之后, 就已经不再被列为需要强制提交的前置材料了, 以此来管理和提供生育服务。
直到二〇二六年为止, 在全国的各个地方都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要求大家去办理这个证明文件, 所以个人根本不需要再特地花费精力去专门申请领取。
政策沿革与废止依据
在2016年1月的时候, 人们做了这么一件事情, 那就是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订, 这一回修订的结果是把流动人口必须要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才能办事的那些相关的规定条文给删除掉了。
在2016年这个年份, 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了文件内容, 这内容是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制度给取消了, 接下来就转变成了依靠信息化方式进行管理所对应的操作。
在2021年8月这个时间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迎来了再次修订的动作, 这一修定的结果是确立了生育登记制度, 与此同时, 这个新制度取代了原先的审批管理模式。
在2022年的时候,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一份通知, 通知里的名字叫做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通知, 于是各个地方就用生育登记这种办法, 把原来的那些证明文件给全面地替代掉了。
现行替代制度:生育登记
在眼下这个阶段, 凡是跟生育这一档子事儿沾边的管理工作, 现在统统都被打包划到了生育登记这个名目底下去了。
办理渠道: 申请人可以在本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面进行操作, 也可以使用政务服务应用软件, 比如“粤省事”或者“浙里办”这样的平台来线上完成办理。要是选择线下处理的话, 可以直接前往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是乡镇政府的便民服务窗口去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登记内容这一块, 包括了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还包括了打算生育的子女数量。以及户籍情况, 和实际居住的地方等等。不需要再提交原来的那个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办理时限是孕前或者是孕早期的时候去完成就可以了, 这里并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截止日期。
费用的情况是免费的状态, 并且不会收取任何工本费。
仍需注意的个别情形
在国家层面已经取消了这一项证明, 但是在下面的这些情况里面, 也许还会牵扯到对婚育信息进行核对验证的这一环节:
一部分单位在有人来上班和有人升职的时候, 会要求这个人去填写关于自己结婚情况和生小孩的这种情况的这种信息。这个属于用人单位自己在内部定的要求, 并不是由政府强制规定的这种规定。
在一些个别地区, 当人们去办理入学报名的手续, 或者是去申请那些属于地方性质的补贴的时候, 有关部门会要求大家提供一份关于婚育情况的声明文件, 而不再是需要以前的那种称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是涉及到了港澳台地区的居民或者是外籍的配偶的话, 那么就需要按照所在地的对于涉外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执行。
对于上述情形来说, 一般是由当事人自行地去出具那个书面的声明, 或者是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这些材料就可以了, 不需要再跑去专门办理那个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实操建议
1. 如果是因为单位或者是学校的要求, 那么需要用到所谓的婚育证明的时候, 你就应该去你 currently 现居住的那个社区也好或者说是街道办的计生窗口那边把具体情况给说明白, 接着就可以索取那个婚育状况的证明文件, 或者是弄一个盖了章的声明书。
2. 如果你需要去办理生育登记的话, 你需要登录你所在地的卫健委的官方网站或者就是那个政务平台, 然后按照页面上给你的提示, 一步一步地去填写和提交相关的一些信息, 通常在三个工作日之内, 你就能够查到这次登记的结果了。
3. 要是碰上了那种少数机构, 它们还非要你拿出来那个叫做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的东西给你看, 在这种情况下, 你可以直接去拨打一下那个12345的政务服务热线来进行确认工作, 要知道现在这个要求已经完全没有上位法依据了这一点。
常见疑问
问: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还有法律效力吗?
答: 无。签发它的那个依据已经不生效了, 旧的那张证呢, 不再充当任何行政管理事务里面的凭证角色。
问:不带原证明会影响孩子入学、医保吗?
回答是不会。在各地办理入学手续以及进行医保登记的时候, 审核人员只会检查户口簿、居住证这类材料, 并不会去核验计划生育证明文件。
问:异地流动后需要重新登记吗?
答的时候是这样说的,生育登记是以户籍地为准的, 或者是以居住地为准的。如果你跨地区流动了之后, 是可以向新居住地的卫健部门补充登记的, 原登记的信息在全国联网之下可以查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