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流动人口管理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这个国务院令第663号乡镇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以及各省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在执行。乡镇人民政府, 也就是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工作。具体的事情由综治中心, 也可以叫做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来承办。
村里面的协管人员, 或者是社区里面的协管人员进行配合并且落实到位。我们这个说明涵盖了登记这一环节的操作规范、核查这一环节的操作规范, 还有服务这一环节的操作规范这三大方面。
居住登记
当流动的人口抵达了乡镇之后, 他们必须在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是乡镇的流动服务中心那里去办理关于居住的登记手续。至于这个申报的路径是怎样的呢, 根据规定, 本人、把房屋出租出去的人、或者是使用劳动力的单位以及帮助寻找房屋的中介这些角色, 都应当在流动人口到达后的七天以内完成相关的申报工作。
接下来, 一旦乡镇的流动服务中心受理了这份申请, 就会把这些信息输入到全国范围内关于流动人口的基础数据库里进行存储和管理。同时, 还会向申请人发放一本叫做《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的小本子, 用来证明已经完成了登记手续。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如果他们在某一个乡镇的地方连续地居住了达到六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长, 并且同时满足了当地政府所定的那些相关的条件, 那么这个人还可以再往前走一步, 去向有关部门去提出办理居住证的申请。
日常核查与信息更新
乡镇里面的那个流动服务中心, 它会每一个季度都开展一次信息比对核查这个工作。这个工作的重点, 就是要去核实居住地址有没有发生变更,工作单位有没有发生变更乡镇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有没有发生变更。村里面或者社区里面的协管人员, 他们在日常的网格走访工作当中, 会同步地把信息进行采集,并且把信息更新。
用工单位如果有新增的流动就业人员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或者有减少流动就业人员的情况, 就必须在十五天之之内, 向流动服务中心进行报备。出租房屋当承租人发生变更的那就是情况之下, 出租人就必须要在三日之内的时间重新去进行申报。
基本公共服务
乡镇方面需要给那些流动人口提供下面这些基本方面的公共服务, 第一个是计划生育还有生殖健康方面的服务, 第二个像是儿童预防接种之类的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个是让跟着父母来到这边上学的孩子能够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第四个是为找工作进行登记并且推送职业技能培训的信息, 第五个是提供法律援助还有纠纷调解。
上述这些具体事情是由卫健办、教办、人社办以及司法所来分别对口承办工作的, 而流动服务中心则要统一受理申请, 并且在转办之后进行跟踪处理。
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本辖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给统筹好, 并且应该把专门的费用放进到了每年的财政预算里面去。
综治办也就是流动服务中心, 负责的事情包括把信息登记下来、按照季度来核查情况、受理居住证的申请业务, 还有协调其他部门一起工作。
派出所的主要任务包括核实居民的居住信息, 进行治安管理的日常工作, 以及对暂住人口进行严格的登记与备案。
在村或者社区担任协管工作的时候, 需要去挨家挨户地进行走访。要去做信息的初步采集。还需要把相关的政策宣传给群众听。另外, 也要开展矛盾的排查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以及教育部门还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司法行政部门, 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职能要求, 去落实对应的公共服务内容。
常见问题
1. 如果流动人口没有去主动进行申报, 那么应该如何来处理呢? 在这种情况下, 出租人以及用工单位是有责任去报告的。对于那些拒绝去报告的人, 我们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罚。
2. 想知道跨区域流动的信息是怎么进行衔接和配合的, 这主要是依靠全国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来实现数据的共享工作, 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的乡镇之间通过逐级进行通报的方式完成, 以此来避免对人口信息进行重复登记。
3. 居住登记凭证和居住证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其实这个居住登记凭证, 它属于是在7日之内进行申报的一种行政上的记录。而那个居住证, 它是为那些连续居住满6个月之后的人核发的身份凭证。这俩东西的功能是完全不同的, 它们之间是没办法互相代替的。
上面的这个内容, 它说的是乡镇层面, 怎么处理流动人口, 操作的标准和规范。各个省份呢, 可以在这个大框架里头, 制定自己具体的实施细则。至于具体执行时的标准是什么, 那得以属地那个人口管理部门, 或者是民政部门发布的那个正式文件为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