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意思就是, 因为要打工、做生意或者上学等等原因,从原来的户籍所在地跑到别的地方去住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而且住在那儿的人特别多, 聚在一起住了, 这种情况下的特定居住区域, 被叫做流动人口聚居区。
这里面的一个关键标准是, 那些流动人口的数量, 占这个区域里面所有住的人的总数的比例, 必须得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才行。而这个概念呢, 它是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里面使用的, 也是在进行公共服务资源分配的时候所使用的, 它的作用就是把这一块当成一个最基本的单元来看待。
一、认定标准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令第663号)的要求, 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细节来进行判断, 认定资格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这四个方面的条件。
1. 这个比例的标准是, 在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当中, 持有有效居住证的人员以及已经办理了居住登记人员这两部分人加在一起, 他们的数量需要达到或者超过全部实际居住人口数量的百分之四十。
2. 关于规模方面的标准, 流动人口居住的户数必须要达到两百度或者是五百户以上, 也可以是流动人口居住的人数要达到一千人或者是五千人以上, 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来做适当的调整工作。
3. 时间标准是: 流动人口要在该区域连续居住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
4. 所谓地理边界, 指的是具备相对清晰的居住区域范围。这类范围的典型形态包括了自然村落、城中村、工厂内的宿舍区, 以及商业街区后身的那些用于居住的带状区域等等。
所谓认定程序, 就是区县级机关要联手住建部门和统计部门, 每年搞一次集中摸排, 然后把这个名录整理出来报给市级主管部门做备案, 并且实行动态管理。
二、管理职责
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管理工作是由属地为主以及部门协同这样的体制来实行的, 具体的各个部门的分工情况列在下面。
街道或者是乡镇的政府,他们承担着属地的主体责任流动人口聚居区, 具体来说, 他们负责日常的巡查工作, 负责对居住信息进行核实, 要对安全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办, 同时还要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机关这边, 它会管那一摊子事情。比如说, 那个流动人口的去登记居住的事情。还有那个居住证, 它得负责核发, 也得负责签注。另外呢, 那个治安秩序还得由它来维护。
住建部门, 它是负责监管房屋的什么结构安全、消防设施, 还有那规划用途。
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保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部都覆盖到, 比如说预防接种还有健康档案管理这些内容都要纳入其中。
教育部门要保障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这一事项。
三、公共服务配置要求
对于流动人口聚集在一起的地区, 在安排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 所遵循的原则是, 由大家实际居住的地方来负责提供服务, 并且服务的质量与标准不能有所降低, 这些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1. 在医疗卫生这个领域之内, 它会被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有服务站的服务覆盖半径之中去, 然后就会为那里的人们提供基本的诊疗服务, 以及慢性病管理服务和预防接种服务哦。
2. 关于子女教育的问题,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时候, 会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一筹划安排, 从而让学生们在附近的地方入学就读。
3. 关于就业创业这项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会同等地提供职业介绍方面的服务,提供技能训练方面的支持流动人口聚居区, 还要提供政策解答方面的咨询。
4. 所谓社区融入, 这层意思其实就是要把流动人口直接放进属地这个社区的整个服务体系里面去, 从而保障他们能够参与到这种基层治理的环节当中去, 还保障了他们享受文体活动的那份权利。
5. 在住房保障方面这件事上头, 如果那个流动人口的情况, 是符合当地的条件的, 那么这个流动人口是可以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或者是可以享受那个租赁补贴的。
四、注意事项
在针对户数以及人数方面, 不同地方所确定的具体阈值是存在差异的, 这一点需要大家清楚, 请以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准。
流动人口聚居区, 这实际上是对于一种客观存在的居住形态, 所作的描述。因为这种合规的、集聚式的居住方式, 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它并不等于所谓的违规居住。
认定数据的更新频率为每年进行一次, 区域的边界会根据人口的流动情况实施动态的调整措施, 应当密切关注本地的部门或者是社区的官方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