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这部法规, 是在2011年3月31日, 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 它是用来规范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这个条例把那个管理主要是为了服务这个根本原则给定了下来, 它的核心制度里头包含了三个大的板块, 这三个板块分别是居住登记、让基本的公共服务能够变得一样公平, 还有劳动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这条条例管的是那些在广东省这个地方的行政区域里面, 进行了居住、工作上班、上学读书或者看病就医这些活动的人。
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抵达了广东省内的居住地以后, 应当从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在三十日之内时间范围里面, 前往所在的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社区服务中心去办理居住申报登记手续。
这里所说的登记信息, 包含了姓名这一项, 还包含性别这一项, 也包括出生日期这一项, 还有身份证号码这一项, 也包括居住地址这一项, 同时也包括了就业情况或者就学情况这些项目。机关需要出具《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卡》这个凭证。
当个人的居住地点发生变动的时候, 就必须去办理信息的修改登记手续, 并且这个行动应当在三十天之内完成才行。
只要你后面不接着在那里住的话, 你就得在把房子腾空离开那个地方之前的时候, 去办好那种注销手续。
作为出租房屋的人, 他如果发现承租人的时候, 应该去督促着让这名承租人去做申报这件事, 如果不进行督促的话, 那么他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管理上的那份责任来。
基本公共服务
条例里说得很明确, 就是按照那个第二十一条到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流动人口在他们住下来的地方, 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
义务教育的意思是, 那些流动的孩子可以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去上小学或者初中, 这个费用的部分呢, 是由咱们国家的各级财政来进行保障的。
公共卫生: 可以免费地享受到国家提供的这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那些项目内容, 其中就包含了像是预防接种这样的措施, 还有传染病防治等相关的工作。
计划生育: 能够以免费的形式, 获取那些关于避孕节育的技术方面的一些服务。
法律援助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去获得的, 这个情况是不能够因为户籍的限制就拒绝进行受理的。
劳动就业与权益保障
居住在某一地点的那些人, 如果他们在那里工作, 那么就享有和本地拥有户口的人一样的劳动法方面的权利。任何雇用人员的公司或者单位, 都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户籍在哪里, 就拒绝录用这个人, 或者在对待这个人的时候搞不同的标准。
关于这些流动人口发的工资, 还有他们缴纳的社会保险, 以及如果发生了工伤应该得到的赔偿, 所有这些情况都要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再加上广东省自己的那些实施办法来执行。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他们也拥有依法加入工会的权利, 并且可以参与到单位的民主管理活动中去。
法律责任
如果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限期内申请办理《暂住证》或者完成居住登记申报程序这样的一种情况, 那么机关将会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理, 若是当事人仍然逾期并且没有对这一情况进行改正的话, 那么就可以处以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提供房屋出租的人没有按规定去报告情况, 那么就要被罚钱, 罚款的金额至少是五百块, 最多不超过两千块。
如果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违反了平等的相关规定, 那么它就需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 来承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出现了滥用职权的情况, 还有徇私舞弊的行为, 那么就应该依法给他们给予行政处分。
查询与咨询渠道
大家可以通过访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 或者直接登录广东省厅的官方网站, 来查阅该条例的全部内容。
关于居住登记这个事情的办理, 你应该去居住地所在的那个派出所, 也可以利用“广东”这个微信公众号来完成相关手续。
如果您有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 您可以拨打12333这一人社服务热线, 或者您也可以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综合性的政务咨询事务可以拨打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办理和咨询, 通过拨打这个数字进行相关的服务沟通是可行的方式。
上面说的是条例里那些核心条款的权威解释, 具体内容到底该怎么执行, 得看广东省厅还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这些主管部门发出的最新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