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基层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层面, 这个被称作369工作机制的东西, 它其实是一个关于时间限制的闭环管理制度。
它的核心要求具体表现为: 对于新流入的人口, 要在3日以内完成登记工作, 接着在6日以内完成入户核查工作, 最后要在9日以内完成信息录入以及反馈这样的闭环任务。设置该机制的主要目的是要压缩管理上的盲区, 以确保流动人口可以做到进得来、管得住并且服务好。
3日登记期(发现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
当社区网格员、楼长、房东, 用人单位等等这些人员发现新流入人员在的时候这个状况就会触发具体的条件。
操作内容是, 要在3个自然日之内完成的, 就是由流动人口协管员或者是社区网格员来进行上门的, 去采集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方式这些基本信息的, 还有就业单位的, 最后是需要填写《流动人口登记表》的。
把信息录到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系统里面去, 这样就生成了电子档案。
6日核查期(发现之日起6个自然日内)
在登记手续完成之后, 系统就会自动启动相关操作环节。
操作的内容主要是需要在不超过6个自然日的这段时间里面, 把入户复核的这项工作给做完, 要把居住地址进行核实, 要把租赁住房证明或者是自有住房的证明给核实到位, 还要把工作人员所在的单位情况以及从业的具体情况也全都核实清楚, 对于那些住在群租房里面的对象, 还有那些没有工作且在当地长期滞留的对象这样的重点人员来说, 我们需要增加核查的频率来做更多的检查工作。
核查结果要由被核查的人亲笔签字来进行确认, 如果遇到任何不正常的事情, 需要立刻向当地的派出所去报告。
9日反馈期(发现之日起9个自然日内)
这个操作的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就是在9个自然日的时间范围内要把相关信息进行共享, 共享的对象包括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多个部门, 这是要在跨系统的基础上完成的, 这样做是为了形成一个管理的闭环, 另外一边就是要对在登记过程当中以及在核查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给出处理结论或者转介的结论。
完成标志就是让系统里的状态变成“已反馈”, 并且还要把纸质的台账给归档好, 留下来备着以后检查用。
执行主体与职责分工
常见难点与处理办法
1. 如果在三日之内没有办法联系到本人这一回事, 那么就需要由房东或者用人单位来代为登记基本信息。接着要在四十八小时之内进行第二次上门走访。如果第二次依然无法取得联系, 就把情况标注为待验证状态, 并且将完成核查的时间顺延到了第六日。
2. 群租房一址多人:逐人编号、逐人登记流动人口369工作机制,防止漏登、错登。
3. 当出现跨区域人员流动的情况时, 会发现地是按照369这个流程去执行登记工作的。与此同时, 原户籍地则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来同步接收相关信息的, 并且要在9天之内完成双向度的反馈动作。
4. 关于超时未完成闭环处理的情况, 街道综合治理中心会在第七天触发预警信号, 然后在第八天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管理, 到了第九天的时候必须完成销号操作, 并且这一结果会被纳入到工作考核之中。
制度依据
这个机制是根据《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条例》来制定的, 同时也是根据各地的实施细则来制定的。具体的办理时间还有操作方法的标准, 必须全部以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