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这部分任务具体是由流动人口当前所居住的地区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或者是乡镇级别的卫生健康部门以及街道层面的卫生健康部门来负责落实的。这些相关部门在之前的历史阶段里, 对应的机构名称可能就是原来的计划生育部门。
对于进城进行务工的人员, 以及那些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来说, 他们不需要再回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去办理相关事情。他们只需要待在现居住地, 就可以直接接受到相关的宣传信息, 并且可以在此地办理需要办理的各种服务事项。下面的内容包括了非常完整的政策核心要点, 同时也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路径供参考。
服务对象与适用范围
我们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前实行的那些规定, 还有那个叫作国务院令第374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明确要求, 把下面这些人员都纳入了宣传的范围, 所以要说的是, 这个针对流动人口的关于计划生育的事情的宣传, 是覆盖到这些人这里的。
在跨省、跨越市级行政区域以及跨越县级或区级行政区域的成年育龄妇女,还包括这些妇女与之共同生活的配偶。
这个流动人口的家庭, 需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他们在现在的居住地方, 要连续住满或者经营生产活动。这个时间长度, 必须达到半年以上。
对于没有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来说, 只要他们实际上已经在现在居住的地方生活了, 那么这些人也会被一起放进服务覆盖的范围内。
管理的原则就是, 主要是看你现在住在哪里, 其次是看你户口是在哪里。所以呢, 流动人口在现在居住的地方, 是可以享受和本地居民一样的服务的, 比如说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内容, 还有关于生殖健康的服务内容,都是等同对待的。
宣传核心内容
目前的, 现居住地的卫生健康部门, 它们正在面向那个流动人口, 去开展的计划生育宣传, 是包括了以下内容。
1. 生育政策宣传内容包含, 当前国家实施的是三孩及更多孩子的生育政策, 同时还要介绍进行生育登记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办理的具体流程。
2. 生殖健康教育, 具体包括提供孕前优生检查服务, 以及孕期保健指导, 还有产后康复方面的咨询支持, 并且会对不同的避孕及节育方法给予专业性的指导说明。
3. 优生优育服务: 这一项目包括了, 出生缺陷的预防工作,还有儿童健康档案的管理。
4. 权益保障通知明确指出, 流动人口可以依法享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也可以享受到计划生育方面的技术服务项目。
5. 这个内容是在普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 具体来说, 就是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 以及各个地方制定的配套条例当中, 那些和流动人口存在联系的部分。
宣传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具体有这些东西, 第一个是去社区, 还有村落的地方设置专门的点位来搞定点咨询活动, 第二个是举办健康方面的讲座, 第三个是用流动的服务车直接开进老百姓家里头去提供服务, 第四个是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短视频这些网络渠道来进行推送, 第五个是发放那些既有图片又有文字说明的宣传折页给群众。
办理路径:找谁办怎么办
流动人口这个情况, 大家现在是可以不用再去办理那个叫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的。这个事情是因为在2015年的时候, 这个证明就已经被取消了。所以呢, 只要拿着居住证就可以, 或者用身份证来作为身份的凭证也是完全可以的。
常见疑难
“我在A省打工, 我的户口是在B省的, 宣传和这项工作服务到底应该在哪里去做呢? ”, 这件事要在现居住的地方也就是A省去完成, 所有的费用都由现居住地的财政来出, 个人是不需要掏钱的。
对于“没有居住证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相关服务”这个问题,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可以的。如果仅仅是为了接受相关的宣传以及咨询工作, 只需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就足够了。可是, 要是想要去办理比如生育登记这样具体的业务事项, 那么最好是能够出示居住证或者是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比较好。
“老家已经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难道到了新的城市还需要重新再办理一遍吗?” 并不需要这样。原本的相关手续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可以互相认可的, 在新地方的居住情况下, 只需要补充一些关于宣传登记方面的信息即可, 完全不需要再去重新提交那些全套的材料了。
注意事项
宣传服务全程免费, 任何机构或者个人, 不得向流动人口收取计划生育宣传费用, 技术服务费用。
在各地具体生育登记流程和免费项目清单方面是存在差异的。因此在办理之前可以拨打现居住地县(区)卫健局公开电话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卫健委官网查看最新细则。
一旦你发现宣传内容涉及收费、强制办理等违规行为, 你就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以上的这些资料, 它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还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现在有的文件, 来汇总整理的。各个省市的具体的实施细节, 请务必要以当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最新对外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