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流动人口跟户籍所在地的居民, 是一样享有生育权利和生殖健康服务的。生育登记工作, 还有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这些事项都可以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去办理。根本就不需要专门跑回户籍所在地去弄。
01.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说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这个话题, 它所涉及的核心法规有哪些呢, 我们可以一起来仔细看看。
根据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公民是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权利的, 国家是提倡适龄婚育和优生优育的, 并且是允许生育三个子女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由国务院发布, 文号是第555号, 时间是2009年, 该条例专门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出规定, 确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原则。
关于各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它对那些具体要怎么做的事项做了很详细的安排, 比如生育登记应该怎么办, 健康检查应该怎么搞, 还有节育服务需要如何进行, 这些操作流程都被规定得非常明确和细致。
02.流动人口核心生育权利
具体的内容是要来参考一下那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然后把第七条到第十二条给拿出来看。
1. 生育权平等指的是流动人口和户籍所在地的常住人口能够享有同等的生育权利, 并且适用于相同的生育政策, 而现行的法律是允许生育三个子女的。
2. 生育登记, 流动人口这个群体, 可以在他们现在居住的那个街道或者乡镇这个地方来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不需要非得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去办, 这一点大家要注意, 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呢,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含有身份证, 还有户口簿, 以及居住证, 另外就是婚姻证明, 这几样材料都得带上。
3. 免费技术服务: 现居住地应当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包括避孕咨询、宫内节育器放置与取出, 还有妊娠相关服务及生殖健康检查。
4. 对随迁子女的保障措施指的是, 那些跟着父母流动居住的孩子, 在他们目前生活的地方, 可以享受和本地出生的孩子一样的基础疫苗接种计划以及相关的预防性保健服务。
03.管理服务机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里面所确定的那种管理方面的结构安排, 它是这样的。
现居住地为主: 由现居住地上, 县级以上的那些卫生健康部门, 去负责本地的流动人口的日常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工作。
户籍地配合这一事项里边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住在户口的当地地方必须去帮着核查信息, 这件事是他们的义务, 不能因为那些流动的人暂时不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居住了, 就对他们做出额外限制或者是采取歧视态度。
国家建立这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系统, 这样一来, 现在生活地方的部门和原来户口所在的地方之间, 就能彼此分享信息, 并且也能做到互相连接了。
04.常见办理事项与流程
05.高频问题解答
问:在外地怀孕生子,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答案是可以。那些流动人口要是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话, 那就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没有参保的人员来说, 他们可以用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申请相关的补助, 具体的标准是由各个地方规定的。
问:流动人口能否在现居住地申请再生育审批?
答: 在2021年相关法律进行修订以后, 关于生育登记的事项已经得到了简化, 并且不再设置再生育的审批环节了, 只要符合相应的生育条件, 直接办理登记即可。
问:户籍地能否因我长期在外地而取消相关计生服务?
回答: 是不行的。按照《条例》里的明文规定, 不管是户籍所在地, 还是现在就住的地方, 都必须依法给流动人员提供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 这一点是绝对不允许直接拒绝的。
上述内容是根据当前正在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而且该法律在2021年进行了修正的这个背景, 还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来进行整理的, 大家如果需要了解具体的办事细节, 一定要以上面提到的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