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湖北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需要去户籍所在地那个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里面管计划生育服务的窗口去办理, 并且这种服务是免费的, 只要本人带着身份证、结婚证还有户口本亲自到场就行, 可以当场拿到证, 根本就不用提前预约。
01.适用情形
需要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情形, 有这些, 比如跨省或者跨市居住的时候, 申请生育登记, 还有随迁的子女要入学了, 需要提交那种能证明你婚育状况的东西, 再比如要在异地的地方, 办理计划生育相关的各种事务。
如果户籍是在湖北省, 可是人实际上住在外面的, 那么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把这个证明开出来。反过来讲, 假如一个人的户籍不在湖北省, 但是长期住在湖北的话, 就需要按照现在的居住地里面, 关于居住证管理的那些规定, 去办理相关的那个婚育证明。
02.所需材料(全部为原件及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 把居民户口簿拿出来, 里面得有户主页还有本人页这两个部分。
3. 如果是已婚的人员的话, 那么就需要提供结婚证。而如果是未婚的人员的话, 则需要进行填写并做出声明以表明自己属于未婚的状态。
4. 你需要提供一个居住证或者是居住登记凭证, 这里特别指的是那些户籍不在本省而是在湖北省内生活的外省户籍人员。
5. 需要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不过请注意是部分区县的要求哦, 所以建议还是提前准备好。
6. 如果你是已经生育过子女的情况, 那么是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的。
如果在提交材料的时候发现材料不完整的情况, 相关窗口就会一次性把需要补充和更正的信息全部告知你, 从而避免让你进行第二次跑腿这样麻烦的事情发生。
03.办理地点
户籍在鄂: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是街道办事处, 去找他们的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也可以去被委托了的社区里面, 或者村里面的计生服务站。
户籍在外地,一直在湖北长期居住: 要到现住的乡镇或者街道的计生服务窗口去办理, 拿着居住证就行。
各地的具体的办公地址, 可以通过拨打电话号码为区号加上12345的电话来获取信息, 这个号码是当地区的政务热线。此外, 还可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在该网站上可以找到距离自己最近的办理地点。
04.办理流程(共4步,全程约15–30分钟)
首先提交相关材料, 个人或者是配偶拿着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件亲自前往服务窗口, 把前面提到的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来进行核对与查验。
进入第二个步骤,填写申请表的时候:需要去现场领取那个名为《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申请表》的表格, 然后要把自己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 还有子女姓名以及出生年月这些信息都如实填写进去, 最后本人要在上面签字确认。
第3步窗口审核:工作人员会把身份证还有户口本还有结婚证这些原件拿来核对, 看看它们上面写的东西跟填进去的内容能不能对上, 等检查完毕没问题的话, 就会拿那个专门用来证明计划生育情况的章子在文件上盖个戳。
第4步当场领取:在审核没有任何错误之后, 工作人员会进行打印操作来制作《婚育证明》, 这份文件一共需要准备两份, 一份由本人持有, 另外还有另一份需要被留下来用来以备查证, 因此就可以直接在当下的时刻完成领取这个动作。
05.重要注意事项
关于费用的说明: 整个过程中的各项支出, 全部都由相关方承担, 因此参与者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任何相关的机构或者单位, 都绝对不允许向参与者收取诸如工本费或者手续费之类的额外费用。
有效期:效期通常是12个月, 也就是从签发的当天开始计算, 到时间结束的时侯需要去重新申请一遍。
遗失处理: 如果你的证件弄丢了, 那么就要拿着身份证去原来开那个证的地方把证给补回来。在这个过程里要在那个地方备注上写着“遗失补办”这几个字。
跨省互认: 由湖北省签发的婚育证明, 在全国的范围内都是有效的, 所以不需要再回到户籍所在地去重复开具了。
线上通道: 现在有些地方的市民已经可以用“鄂汇办”APP, 或者上“湖北政务服务网”来在网上提交申请了。大家只需要把准备好的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就行, 然后选择让快递寄过来, 或者是自己去现场拿材料, 也可以自己选领取方式。至于具体怎么操作, 得看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06.高频疑问速答
问:没结婚能开吗? 能说可以。未婚的人员需要填写一份关于自己未婚情况的声明, 还要亲自签上名字。工作人员在窗口进行核实之后, 会照常开出证明文件。在这个证明文件的婚姻状况这一栏里, 会写上“未婚”这两个字。
问:能够委托别人来代为办理这一事项吗? 是可以的。被委托的人需要带上他或她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同时也要带上委托人也就是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还需要一份由双方当事人都亲笔签名并捺印了的委托书, 这份委托书里要把具体要办的事情写清楚, 而提交的其他所有材料, 要求和本人亲自来的做法是保持完全一致的。
问:开出来能直接用于外省生育登记吗?可以。该证明为全国通用的婚育状况凭证, 外省卫健部门应当予以认可, 不得要求当事人重新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