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基本定位与现状
关于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制定目的, 就是为了规范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同时维护好流动计划生育秩序。这是一部由山东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对于流入地和流出地双方在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职责方面的分工问题, 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管理原则方面, 它实行的是以流入地为主, 以流出地为配合的管理模式。
需要用户特别地去注意这样一个事情, 就是在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 还有在2021年实施三孩政策以来, 这个条例当中的涉及生育审批以及计划生育相关的处罚条款, 现在都已经做了相应的调整, 或者已经被废止了。
现在看过来, 流动人口对于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 已经发生了改变。这个重点现在已经转向到健康优质服务与权益保障这边去了。现在不再是以限制生育为主要目的了。
二、适用范围
流入地: 山东省的每一个设区的市, 以及在县或者市、区这些行政区域范围内。
这句话所针对的是那些离开了自己户籍所在的那个县, 或者是市、区, 跑到了省里面的其他的地方、又或者是去了省外去做事情、去居住的人, 这些人是在能够生小孩的年龄这个阶段, 具体就是满十八周岁直到不超过四十九周岁的流动人员。
管理主体指的是县级以上级别的卫生健康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接收了原本由人口及计划生育相关职能并入过来的工作, 以及由其下属的基层服务网络共同组成。
三、核心管理内容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
流动人口得去他们原本居住地方的乡镇, 或者街道, 又或者村里、社区里面把这些手续给办了。办的时候要把婚姻情况是啥样的, 生没生孩子, 还有是怎么搞避孕节育的这些消息都写清楚。等这些内容弄好了以后, 流到外面去的地方, 那边好拿着这个信息来给他们做服务并且进行管理。
2. 流入地服务管理
村(社区)把流动人口放到属地计划生育服务网络里去, 并且为他们去提供免费的, 关于生殖健康还有避孕节育等等这些方面的技术服务, 以及优生优育等服务。
各乡镇、街道方面需要每年去组织一次有关生殖健康的检查工作。并且这一项活动的各项费用, 都是由当地的财政部门来负责进行保障的。
不能够拿那个没有办好出生证明还有生育服务单这样的理由, 去向人家拒绝给提供那些个基础性的公共服务内容。
3. 流出地配合义务
流出地的那个乡镇或者街道, 应该主动去和流入地进行对接,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协助落实诸如避孕节育措施随访、生育指标核验等工作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最终是为了避免产生重复管理的问题, 也是为了防止出现服务缺位的状况。
4. 信息共享机制
该工作依托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其目的是实现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信息互通。这些信息包括生育、避孕以及健康档案等信息。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群众重复办事的事情发生。
四、政策调整要点(截至2025年)
五、群众常见疑问
外地人在山东上班,是否必须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该证不再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 但是在办理生育登记、享受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时, 需提供相关信息。
原条例中的处罚条款是否仍有效? 那些涉及到限制生育的处罚条款已经是失效了, 因为这些条款随着上位法的修改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实行的管理方式主要是以服务作为核心, 并且以保障作为基础, 不再强调处罚措施。
咨询与办理渠道: 可以通过各个设区的市还有县级的卫生健康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看。也可以前往当地的那些乡镇或者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去当面办理。另外, 还能够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这个途径来处理相关事情。
六、查阅与核验路径
该条例的原文, 以及历次修订的具体信息, 都可以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官网的地方性法规栏目进行查阅。同时, 也可以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查阅。在涉及到具体条款的适用问题的时候, 应当以最新公布的现行有效版本作为依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