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具体是参考第五十八条以及第六十条这样的规定, 用人单位这边是要按照要求的, 就是说从用工开始的那个日子算起, 必须在三十天的时间内给职工办好相关的保险登记工作, 同时还得把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还有生育保险费这些五项费用的缴纳给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 那些属于灵活就业状态的人员, 也是有着资格和途径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保险的。
对于那些不在本地户口, 但是住在当地的人, 也就是流动人口来讲, 他们可以去工作的那个地方去参加社会保险, 这一点不需要管他们的户籍在哪里, 没有户籍的限制, 而且他们在参加这种保险方面的权利和本地有户口的工作的人员是一样的, 没有差别:
像灵活就业流动人员这种没有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 是可以在就业地进行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 也是可以去参加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还有基本医疗保险, 至于具体的执行标准, 就应当以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给的受理意见为准。
二、社保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
跨省流动就业的人群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需要去依照那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这个文件的规定来操作, 该文件的发布通知是国办发〔2009〕66号, 具体的业务流程就按照下面这些步骤逐一进行执行。
办理条件
在转出地累计缴费满6个月;
在转入地已建立参保账户;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转移规则有所不同(男50岁、女40岁前可在流入地建立待遇领取地,逾期则需转回)。
操作流程
1. 你要向打算转入的那个地方的办理社保的机构, 提出关于转移社保的申请, 这件事你可以用线上的方法来办, 办法就是去“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这个网站操作, 或者是用名叫“掌上12333”的手机应用来办理。
2. 转入地的机构要向转出的机构发出, 也就是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交出去, 这件事得办一下。
3. 转出地的经办机构要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工作, 并且要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打印出来, 与此同时还得把资金划走, 其中个人账户的钱要按全额来转, 统筹基金的数额得按照缴费工资基数乘以百分之十二这样算。
4. 转入地机构把它收好以后赶紧去办那个入账的活儿, 顺带把缴费的时间长度还有个人账户里面存的钱加到一个池子里面去合并。
5. 整个流程大概需要在四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完成, 当然, 这个时间不包含将物品寄送的时长。
关键规则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因跨省而清零;
把个人账户里存的那笔钱连同一起转移走, 算利息的时候是按照转去那个地方的标准来执行的。
同一省份内的跨区域转移, 由省级层面统一进行经办处理, 个人因此就不需要再去申请什么跨省的相关流程了。
三、医疗保险跨省转移与异地就医结算
3.1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那个文件, 也就是2021年发的第19号文件, 那个《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里说的事情, 是这种情况:
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转移关系的时候, 需要让转入当地那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去操作, 由这家经办机构主动向原来缴费地那边发出相关的转移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里面个人账户的钱, 是可以跟着一起划转到新的地方的, 不过这中间的情况各地可能有点不一样, 有些地方比如部分城市, 只是把当年剩下的那部分钱给划转走。
把缴费的年限加起来, 算总年限, 但是这个累计起来的总时间, 千万别超过当地定下的那个最少的要求年限, 一般情况是男人要满三十年, 女人要满二十五年。
3.2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22年5号文件规定情况, 到了2025年年底那个时候全国所有的统筹地方都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就是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能够直接结算。此外, 普通门诊业务也纳入了这个范围。而且像高血压、糖尿病这些属于门诊慢特病的项目, 都已经包含了可以直接结算的服务在内了这样的安排。
办理步骤
1. 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那个手机应用程序里面进行办理, 或者去你参保所在地那边的医疗保险办事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的备案事项, 在这其中你要选择是代表临时外出就医的情况, 还是要选择为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
2. 备案生效之后, 患者可以在就医地范围内那些已经接入了全国医保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这类医疗机构目前数量超过六十万家。患者在结账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进行支付操作。
3. 报销的比例是这样的, 要先去办备案, 然后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来执行。对于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 他们和本地的参保人是一样的, 使用相同的报销比例。而对于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来说, 一般的做法是降低10到20个百分点, 具体得看参保地出的是哪个文件为准。
4. 起付线、封顶线均执行参保地标准。
关于未备案的情况, 如果没办理备案就跨省看病, 能结算, 但是报销的比例降得特别厉害, 有些城市会降到百分之五十以下, 而且还有些门诊费用的开支不给你们报销, 所以啊, 一定要提前去办一下备案手续。
四、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跨省衔接
工伤保险这事要遵循一种原则, 简单来说就是就高不就低。具体的认定工作以及相关的待遇支付, 都是放在参保地去搞的。这里的参保地, 其实就是指用人单位所在的这个地方。在发生工伤之后, 应该由参保地那边负责的人去办理具体的社保事务。这样做的时候完全不需要回到户籍地去进行相关的手续。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而言, 一旦失业了, 完全可以在参保所在地去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如果他们选择回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或者说生活的, 就可以把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回到户籍地, 至于待遇标准如何执行的问题, 会严格按照户籍地的相关标准来办理的。
生育保险现在已经是并入了职工医保, 在享受待遇方面是和异地就医的规则保持一样的, 如果在跨省的情况下生孩子或者进行住院治疗, 只要完成了异地就医的备案就可以直接结算了。
五、高频疑难问题解答
Q1:在A市交了3年社保,转到B市后年限还算吗?
这是算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的2009年第66号文件,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全国范围内是累计计算的, 跨省进行转移以后, 在A市缴纳的年限会完整保留下来。
Q2:到了退休年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在哪里办退休、领养老金?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的这个规定, 待遇领取地的确定要遵循一个基本原则, 这就是户籍地有优先权, 然后是看年限长短来判定, 也就是从长挂短的意思。
户籍在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领取;
如果不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但是在最后参保的地方累计缴纳的年限已经达到了十年以上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那就应该在那里办理领取手续。
非户籍地,最后参保地不满10年→向前序累计满10年的参保地转移;
各地均不满10年→回户籍地领取。
Q3: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工伤和失业保险怎么办?
工伤保险是属于单位必须缴纳的强制险种, 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用人单位, 所以他们不能被允许单独去参加工伤保险。不过有的地方会启动关于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的试点工作, 比如针对外卖骑手和网约车司机的情况, 这部分内容要以当地的政策作为依据。 同样地, 失业保险只限制给那些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去参加。所以对于灵活就业的人来讲, 他们主要应当确保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不出现断缴的情况。
Q4:社保缴费中断几个月,影响大吗?
说到养老保险, 就算中途断缴了, 也不影响它累计下来的年限, 不过这确实会改变个人账户里的钱数, 也会影响最后算养老金时的结果;但是在像北京、上海这样的部分地方, 你要是想在买房或者落户这些事儿上能享受特定资格, 那就必须得连续交钱才行。 再来看看医疗保险, 大多数的城市里, 如果你断缴的时间在三个月以内, 赶紧补缴把待遇恢回来那是没问题的, 可要是超过三个月没补, 就得重新开始算等待期等待这一段时间通常是两到六个月那么长在这段日子当中, 要是住进医院去治疗, 是绝对不会给报销的, 所以这一点请务必要把持续关注连续缴费给放在心头上好好留意一下。
Q5:网上能不能全程办完转移,必须跑窗口吗?
现在, 大家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是si.12333.gov.cn)或者安装“掌上12333”手机应用程序, 直接在网上提交社保转移的申请。 大家可以在网上随时查看办理进度。一般情况下, 大多数人不一定要亲自跑到办事大厅的柜台去办理手续。关于异地就医的费用报销备案工作, 也能够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手机应用程序上面完成相关操作。
六、政策依据与查询渠道
权威查询渠道
国家设有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其网址是si.12333.gov.cn。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APP应用以及官方网站网址, 是那个叫做全国医疗保障局的网站, 网址是nhsa.gov.cn。
各地人社厅、医保局官网(查本地具体比例和经办细节)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2333(人社)、12393(医保)
各省市的情况不太一样, 在缴费比例方面、最低缴费基数方面都存在的差异、医保等待期这种细则上也存在差异。所以大家需要办理之前, 应该登录当地参保地的社保局或者医保局的官方网站, 也可以直接拨打12333去询问确认本地的执行标准怎么样。一切要以当地政府最近公布的最新信息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