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是这样的, 那就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东西, 已经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那天开始搞全面取消了, 所以, 在现在这个阶段, 根本就不需要再跑过去办这个手续了, 任何机构都没资格拿着这个证作为理由, 去向那些流动人口硬要这个证明的。 要是碰见有些单位, 或者社区, 又或者是你们上班的那些用人单位, 还非得逼着你要交那个叫什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话, 那么这个要求它压根儿就没有相关的政策做支撑的, 你可以根据国务院发出来的那些文件内容, 理直气壮地予以拒绝, 或者说你可以去找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去反映一下这个情况的。
一、取消依据与生效时间
根据国务院文件国发〔2015〕25号的附件里边的《第一批清理取消89项国务院部门证明事项清单》, 第5项里面写得非常清楚, 就是要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件事给取消掉, 这样就不需要让流动人口跑到现住地的地方去办什么交验的手续了。
二、取消前该证明是什么
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 过去是由他们户籍所在地的县, 或者是市、区那一级的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发放的。这个证明上的内容比较详细, 包括了姓名,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还有子女情况, 以及采取什么避孕方式等等。 当流动人口到了现在居住的地方以后, 需要拿着这份证明去当地的街道, 或者是乡镇那一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交验。在这一时期, 这份身份证明还被当作是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依据, 比如领取免费的避孕药具, 或者参加孕前检查等等, 都要靠它来证身份。
2016年取消以后, 上面的功能已经被生育登记这项工作全面接收了, 同时也被常住人口公共卫生服务这项工作全面接收了。
三、取消后的替代制度:生育登记
目前来说, 那些和生育服务管理扯上关系的法定登记事项, 主要就是叫生育登记, 也有个别的地方管它叫生育 service 登记。这活儿, 得去现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卫生健康服务机构里去办理才行, 别跑错了地方。
办理流程(通用)
1. 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不过, 具体的要求和种类在不同的地方会有少许差别, 以下是通常情况下大家需要去准备的常见事项或者规定内容。
夫妻双方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外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针对一孩和二孩的登记事项, 通常是不需要再进行额外的审批流程的。
现居住地居住证或租房合同(部分省份要求);
最近期别拍摄的免冠照片, 因为部分地方的规定是需要用到这些材料的, 主要是用它们来生成电子证照。
2.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指的是户籍所在的那个街道或者是乡镇, 也就是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在的位置。
只要你已经在那儿住了够规定的时间, 就可以直接往现在的街道或者乡镇的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提申请。这时候呢, 你不用再费劲回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这事儿了。
3. 办理方式:
线上可以通过各省推出的政务服务APP来办理, 也可以访问卫生健康部门官方网站或者关注其公众号, 在那些渠道里搜索生育登记相关的信息, 然后进行在线提交操作。
去大厅窗口交材料, 一次就能办完手续, 通常当天会给你出具生育登记服务单或者电子凭证。
4. 费用的情况是: 在整个过程当中, 一分钱都不需要出, 这一点是免费的规定, 不管是工本费这种费用, 还是手续费这种费用, 全部都不会向用户去收取的。
各地注意事项
北京、上海、广东、浙江, 等省市已将生育登记整合进跨省通办, 异地流动人口可通过现居住地直接办理, 无需回户籍地。
从2021年开始, 生育登记不再是用来做生育的前置的审批条件了, 就算没有去做那个登记的这个事, 也不影响你拥有合法的那个生育的权利, 但是呢, 只有把那个登记给做了以后, 才能享受到免费的对于孕期和产期里的保健服务的那些东西。
具体的材料清单需要以当地的卫生健康局发布的官方网站上的内容为准, 同时也需要参考通过拨打一百二十三四五热线所获得的答复。
四、常见疑难问题
Q1:单位或社区仍要求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这份要求其实从2016年1月1日开始, 就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实行下去了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因为根本找不到任何相关的政策做后盾。你可以通过出示或者转发文件国发〔2015〕25号的相关截图来进行解释和说明。 如果遇到有人非要坚持这么做的话, 你还可以去拨打当地的市民服务热线, 具体的号码是1234。另外, 你也可以向所在区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投诉, 并且反应情况, 希望他们能够对这种违规索要证明的行为进行纠正。
Q2:以前办过的婚育证明还有没有用?
这个已经被证明过的情形已经没有了效力, 不具备行政上的任何约束力。现在的住处、雇你的人的公司、还有读书的学校, 都不可以让它再拿来当作进门或者管理使用的根据了。
Q3:非婚生育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非婚生育的情况也是完全可以办生育登记的。家长只需要带上父母的身份证, 还要准备好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孩子还没出生, 就提供孕检报告来顶替也行。具体的办事流程, 还是要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所公布的那个为准才行的。
Q4:跨省份流动,现居地不认户籍地材料怎么办?
目前, 在全国范围内, 生育登记的相关数据已经实现了互通。大家可以透过那个名为全国流动人口生育服务信息系统的渠道, 去查询到自身的登记信息具体情况。 倘若是遇到窗口的工作人员以没有本省这样的保存记录作为理由而拒绝办理相关事项的话, 那么你可以要求他们在国家的这个大系统进行核验。或者也可以通过联系所在省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科室来进行协调处理工作。
五、权威信息来源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 针对的是第一批清理和取消的89个部门证明事项, 文件编号是国发〔2015〕2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一系列政策规定, 以及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内容。
各省区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的卫生健康以及直辖市的卫生健康部门, 它们各自的官方网站所提供的关于生育登记的办事指南。
如果你想知道全国各地关于这个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你应该去问当地的有关部门。
本文所述政策, 截至二零二六年九月, 均现行有效。要是遇到地方细则调整的情况, 请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发布的内容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