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以及出租房屋管理方案的核心要点, 就是采取“三管齐下”的做法。具体来说, 通过入口登记来管住底数, 通过日常巡查来管住动态,以及通过考核奖惩来管住责任。
这套方案适用于四类执行主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方案, 这其中包括街道办事处。这也包括社区居委会。还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涵盖房屋出租人。这套方案能够直接作为基层落地的操作依据。
入口登记:底数管理
1. 房屋出租人需要进行出租房屋的登记, 在把房子租出去以后的三天之内, 要把相关的信息报告给当地的社区或者是专门的管理窗口, 这些需要报告的信息里得包含房子所在的位置、面积有多大、是怎么往外租的, 比如是分整栋租还是几间房一起合租, 还得写上承租人的名字以及身份证号码, 大家可以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在线上填写提交, 也可以亲自跑到社区的窗口线下办理登记手续。
2. 承租人申报: 承租人入住后, 需要在24小时之内, 向出租人或者社区去申报居住登记, 同时还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跟着家长一起居住的, 那么由监护人代替去申报。
3. 进行信息核验工作, 让社区里的工作人员一条接着一条去检查上报来的种种情况, 把心思多放在比对身份证件到底是不是真的以及房屋是属于自有产权还是已经办了租赁备案这类主要事情上, 只有在所有核查都顺利合格通过了以后, 才会专门生成一个独一无二的编号用来做管理编码, 并且把这个人员的信息正式登记放入到整个辖区内针对流动人口建立的详细记录档案中去。
日常巡查与动态管理
1. 关于巡查的频次, 对于重点片区进行的全面巡查次数, 每周是不少于1次的, 这些重点片区包括城中村、商圈以及学校周边;而对于一般区域, 则是每两周年1次。这种巡查工作是由社区网格员与物业保安协同来执行的。
2. 巡查的内容包括核对实际居住的人和登记的信息是不是相符, 看房屋有没有违规群租即一个单间住超过四个人的情况,检查消防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以及查看是否存在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且没有事先报备的情形。
3. 一旦发生新住户入住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方案, 或者老住户搬走, 又或者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等种种情况, 都必须在48小时之内把系统里面的信息及时给更新好, 要是连着过了3天的时间依然没有完成更新操作, 那么系统就会自动产生预警信号, 然后就需要由社区里的那个负责人专门过来督促办理这件事。
4. 多部门联合起来, 每个月都要做上一次工作, 那次工作就是联合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还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起搞专门的清查行动。重点要去排查那些没有进行登记的房屋, 还要去看有没有违法的集体租赁房子的行为, 另外也要看是不是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
考核与奖惩机制
1. 出租人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因为去办理那个登记的报告手续, 本来就是法定义务。要是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来登记, 那么就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来办, 也就是给予警告或者是一次元以下金额的罚款内容。
要是这种不登记的行为导致了严重得不得了的结果, 那么就一定要依法追究并且要把那些赚取的非法收入给收缴回来的意思。
2. 要把流动人口管理这件事放到社区的年度考核工作里去查。登记率这项事、信息准确率这项事, 还有预警响应时效这项事, 这三项指标, 每一项的权重都各占三分之一。要是连续两个季度都在末位的那就麻烦大了。必须要约谈相关负责人, 还必须规定个期限进行整改。
3. 在正向激励这方面, 对于那些主动登记率非常高的片区以及那些对信息维护工作做得非常及时的物业部门, 是应当给予年度评优资格并且提供适当补贴的。
高频疑难处理
关于群租的认定标准, 如果单间卧室里居住的人数超过四个人, 并且这四个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 这样的现象就被认定为群租。另外, 如果把房屋擅自进行隔断改造来增加居住的单元数量, 也是被认定为群租的情况。一旦遇到这两种情形, 就必须在规定期限之内完成整改工作。
居住登记这个事儿, 还有居住证那个东西, 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如果你在某个地方住的时间, 过了半年, 但是还没有到一年这么长, 那么你就必须去办那个居住登记。可要是你在同一个地方住满了一年, 那你就是应当要去申领那个居住证。
在发生产权争议的那个期间里, 管理这个义务是不能够因为产生产生争议就免除掉的, 出租人还是需要必须要继续去履行那个登记报告的义务, 至于具体的争议问题, 另外再去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