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的这种管理流动人口的制度, 它是建在户籍制度这个基础上的, 它把居住证制度放在核心的位置, 它还具备多部门一起合作的特征, 所以这就是一个综合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是由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这几个部分一起来做的。
它是靠着2016年国务院令第663号文件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 还有各个地方自己定的那些配套的规定来运行的。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流动人口也能享受到和其他人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
制度框架与法律依据
关于流动人口管理体制, 它是有法律依据的, 这些依据主要包括这么几项, 第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这个条例确立了户籍管理制度, 第二是《居住证暂行条例》, 这个条例确立了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制度, 也包含了权益保障的内容, 第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这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拥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这部法律制定了流动就业人员社保关系转移和接续的规则。
各个省份, 以及各个城市, 在这个基础之上嘛去具体制定属于它们的地方性实施细则, 这意思就清楚了, 对吧。
核心管理机制
1. 居住登记与居住证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意思是, 如果流动人口在某个地方居住的时长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就可以按照规矩去办理一张居住证。
当手里有了这张居住证之后, 当事人就能享受到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内容, 这些内容具体包括有义务教育方面的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事宜。而在这个办理流程当中, 具体的执行和签发工作是由机关来进行负责的。
2. 就业与劳动权益保障: 人社部门, 它负责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人社部门,还负责工资支付的监管, 同时负责劳动监察工作。通过这些手段, 来确保流动人口的劳动保护, 是与本地居民同等的。
3. 社会保险衔接: 对于养老保险, 还有医疗保险呢, 实行的是关系转移接续的制度, 具体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来办理的跨地区转移这一件事儿,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流动就业的工作人员保障他们的社保权益能够连续不断。
4. 子女教育这一项内容是这样规定的, 由教育和管理的部门来做主要的处理, 他们遵循这样的原则, 就是说要把流入的地方作为主要的方向, 同时要把公办的那些学校作为主要依靠的点, 目的是为了让那些随着父母一起来流动的人的孩子们能够方便地去上学, 并且能够让这些孩子们就近进入学校就读。
5. 在卫健服务这个方面, 流动人口会被纳入到他们居住地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里, 这样一来, 这些人就可以去享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这些免费的 service 了。
管理主体与职责分工
机关, 负责处理居住登记的事项, 进行居住证的签发与查验工作, 还要完成人口信息的统计任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这个单位, 要负责就业服务这一摊子事, 还要管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 同时呢, 也得经办社保方面的事。
教育、卫健、住建等部门, 要在各自领域之内, 针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以及管理工作, 进行相应的安排。
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负责做基层人口信息的排查工作, 还要去宣传政策, 要把服务的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这类机构通常是设在卫健或者人社系统里面的, 负责的事情主要是把这些工作统揽起来进行协调安排, 把相关的底数不清的东西管住, 对下面工作的情况给个评分考核, 再盯着监督执行结果。
近年改革方向
当前的改革工作把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推进居住证的 function 得到拓展, 这意味着要增加公共服务项目, 其次是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 具体做法是全面放开那些县级市以及城区人口在三百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 同时要建设一个全国统一的平台用于服务和管理流动人口, 最后还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不再仅仅覆盖户籍人口, 而是要向常住人口进行覆盖。
在2022年, 有关方面明确提出了一个要求。这个要求的出处是《“十四五”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规划》。规划里面特别强调了一件事。这件事的内容是关于基本公共设施服务的制度。这个制度需要变得健全。具体的做法就是让服务能够跟着常住地走。
这意味着整个管理体制会发生改变。这种改变是从以前的状态出发的。以前的状态是以户籍管理为主的。现在要转变方向。新的方向是以常住人口的服务为主。这个过程是一直在进行中的。它是一种持续性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