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租赁房屋的时候, 要实行一种被称为“出租登记加tenant备案”的双重管理制度。出租的人应当在把房子交给租客使用之后的7天之内, 去所属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租客也就是流动人口的这部分人群, 需要拿着有效的身份证件来同时完成居住登记的这一步骤。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相关的登记义务的话, 就会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所在地区关于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条例, 被要求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受到一定的处罚。
登记制度基本要求
1. 我们来登记一下这个主体, 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有合法的转租人需要承担申报的任务, 承租人则需要配合, 把身份信息提供过来。
2. 在完成租赁关系的确立以后的第7天之内, 要去做好那个首次登记这件事;如果发生了人员的变动, 比如说有人入住了或者有人搬离开了, 那么在3天之内必须去把相关的信息给更新掉。
3. 关于登记这个事儿, 你可以去属地派出所的窗口办理, 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政务平台来操作。另外, 社区流动人口的服务站也是可以去办理的, 总之这三种渠道都是可以用的。
4. 登记内容, 这指的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面积以及结构类型, 还有出租人跟承租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另外还得写清楚租赁的期限, 至于实际居住的人数也要如实记录。
出租人(房东)法定义务
出租房屋的时候, 坚决不能出租那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子, 这些房子的表现可以是消防通道被堵塞了, 也可以是电气线路被私自地拉来拉去接在了一起, 还可以是承重结构经过了违规的改动等等。
要一户接一户、一个人接一个人地做好登记并且把名字记在册子上, 要是发现信息的变动了就要立刻去报告备案。
一旦发现了承租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话, 那么就需要立刻去向机关做出报告这件事。
租赁关系终止之后需要, 在五天的时间范围里面, 去到了那个原先负责登记的单位那里进行注销的办理工作。
咱们得鼓励着去签那个白纸黑字的租赁合同, 好把这个租期是多长、租金该怎么给、押金是多少、要是坏了谁负责维修, 还有双方各自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这些都搞得明明白白的。
承租人(流动人口)权利与义务
依法享有居住安全这一权利, 同时个人信息受到保护, 在出现租赁纠纷的时候,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等服务权利。在完成居住登记之后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还可以办理居住证, 并且能够享受属地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权益。
作为义务部分, 您需要做到如实申报身份信息以及同住人员的状况;同时必须遵守房屋安全使用规范这件事情, 也就是说不可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改变房屋的用途;另外当退房的时候需要配合进行注销登记这个动作。
房屋安全管理红线
1. 每一间用来出租的房屋, 里面居住的人均面积, 不能少于5平方米, 这里的少数地区是要求7平方米, 请以本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2. 在出租屋里面,是绝对不可以存放那些容易发生爆炸以及能够燃烧的、还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的。
3. 电动自行车是不可以进入这里进行停放的流动人口出租屋, 同时呢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是不允许在这里充电的。
4. 多间合租房,每一处独立的居住空间流动人口出租屋, 都必须要配备一个独立使用的烟雾报警器, 这是明确规定的要求。
5. 所谓的群租房, 这种情况指的是一个单间之内超过了两个人居住, 或者是一整栋楼里面的总人数超过了十五个人, 像这一类的情形, 必须去符合按照当地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关于整治群租房的相关标准规定。
高频问题速答
一旦没有进行登记行为并且被发现了, 那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可知, 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登记义务的话, 将会面临五百元到两千元之间的罚款裁量;如果是承租人不肯去登记的话, 其处罚结果要依据属地具体的条例来执行, 通常情况下的处罚包含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转租的时候是不是需要重新进行登记呢? 答案是肯定的。在这一点上, 次承租人必须以实际使用人的身份去单独完成备案手续。同时, 原来的出租人还需要负起连带的告知责任。这就是说要把事情交代清楚。
当登记信息发生泄露时, 究竟应当由谁来担当相应的责任呢? 如果某个受理单位以及负责处理此事的具体经办人员, 在操作中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那么他们就必须依法承担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甚至在情节严重时, 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这些制度依据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 另外还参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各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至于属地里面的具体细则, 要以该所在地市的县当前正在执行的生效文件作为标准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