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流动人口婚育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已全面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取消了,跨省流动人员在居住地登记子女出生、办理生育相关事务流动人口婚育证取消了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不再需要提交该证件。
一、取消依据
在2021年8月的时候, 国务院专门发布了一个东西说叫关于修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决定, 后面还跟了个国务院令第745号这个编号, 把原来那个条例里边说的那些让流动人口必须拿着什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条款给直接删掉了, 从那个决定正式开始执行那天起头开始算, 全国各个地方的单位都不再管发那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 也不去查这个东西了, 以前手里拿的那个旧证件就等于自然失效没用了, 不用专门再去补办交回或者注销这些手续, 就这样简单处理完就行。
此前,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生育审批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从“审批准入”转向了“服务管理”。婚育证逐步退出实际使用。
二、现在生育需要哪些手续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跨省流动的工作人员在他们日常居住的地方进行生育活动的时候。
1. 生育登记(准生): 这个事项是通过居住地所在区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办理的, 也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办理, 还可以在当地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号码, 还有结婚证或者户口本以及近期的照片, 并且需要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
2. 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的时候, 你要拿着医保卡或者身份证, 在居住地方的定点医疗机构里去建立档案, 去做产前检查, 去进行分娩, 费用的结算按照医保政策来办理, 不需要额外的婚育证明。
3. 新生儿落户工作与出生证明事项: 首先, 由负责接生的医院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然后, 接着要去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实际居住地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个办理流程, 同本地户籍人口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一样的。
三、跨省流动人员常见疑问
原籍已经办理了的婚育证明现在还能够算是有效的吗?, 这些证件在如今都已经不再具备任何管理的法律效力了, 各个地方的卫生健康部门对于这种证件既不进行查验, 也不会要求大家去把它拿出来给工作人员看, 所以你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时的证件当作没有用的废纸处理掉, 从此以后就不用再使用它了。
没有结婚证能够办理生育登记吗? 各个地方的具体执行标准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通常情况下, 在大多数地区是允许通过填写“生育信息登记表”这样的方式来完成的。这种做法并不会影响到孩子本身所享应该有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所以, 最准确的信息还得看你所在地区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给出的最终答复为准。
生育津贴怎么领?这个事儿和婚育证没有半点关系, 只要拿着医保参保记录、生育登记凭证还有医院开的费用发票这些材料, 就可以去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整个办理流程跟本地居民的做法是一模一样的。
四、注意事项
在去办那个生育登记的事情之前, 建议先打一下你住的地方所在的那个区的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电话, 问问最新的材料清单是啥样子, 因为各个地方的具体要求里的一些细节情况, 可能稍微有点不一样。
对于已经持有的、并且状态为过期的婚育证, 是不需要去办理注销手续的, 同时也无需进行换发操作, 直接就不再使用了就行了。
如果在一些基层的办事窗口, 还有人要求提供婚育证的话, 那么可以引用国务院的第745号令来进行说明。如果有必要的话, 也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提交书面的反映情况。
上述的信息内容完全是依据国务院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公开的这些文件来进行整理得到的, 至于具体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需要以各个省市发布的最新公告作为最终依据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