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原则
流动人口做计划生育工作这事, 是遵循那个原则的, 这个原则就说的是户籍所在地要跟现居住地一起来管它, 不过还是以现居住地那边管理为主。
在202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改了之后, 那个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制度早就被取消掉了, 所以, 不能拿人家没办那个婚育证明当理由, 去限制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这些事儿。
主要工作内容
1. 信息采集与动态管理: 依托社区(村)网格化体系, 每季度开展流动人口婚育信息排查, 建立动态台账, 掌握居住地址, 婚育状况, 健康需求等基本的基础信息。
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这个说法的意思是, 要把流动人口放到现居住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覆盖范围之内。这样做可以提供很多相关的帮助和照顾工作, 例如提供关于避孕节育方面的咨询。还可以为人们安排生殖健康体检。同时也能够提供关于优生优育的专业指导。另外还包含提供免费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内容。
3. 生育政策宣传: 工作人员要把三孩的生育政策以及相关的配套支持措施, 专门拿出来给那些在异地流动的流动人口家庭去做详细的讲解和说清楚。这么做的目的非常明确, 就是为了让他们能够百分之百了解这个政策是怎么一回事, 确保整个知晓率都达到高标准, 从而把那些存在的信息空白死角全部消除掉。
4. 合法权益保障: 权益方面,应当对流动人口依据法律所享有的关于生育、节育以及避孕等权利予以充分的保障,在实际操作当中,绝不允许因为户籍所在地并不在本地区,就针对他们实施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区别对待举措。。
关键操作流程
第一步:排查登记。 社区或者村一级的计生专门工作人员, 需要按照每个季度的节奏来开展对那些流动人口的摸底工作, 还要去采集相关的信息并且把信息录入到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里面去。
第二步是进行归类与建立档案的工作。
需要根据人们的结婚和生育现状来进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对于已经生育或者准备要孩子的妇女, 主要侧重于提供一些关于怎样生出更健康宝宝的指导内容;对于那些结过婚并且确实有生育行为的已婚妇女, 重点则放在如何避孕以及安排节育服务上面;而针对那些还没生孩子的人群, 工作重点在于开展有关生殖系统健康的宣传和教育课程。
第三步:政策告知与服务对接。这一步要面向流动人口开展通知工作, 需要把那些他们可以享有的免费服务项目讲清楚, 还要说明申请渠道在哪里, 服务网点在什么地方, 最后再把相关的服务指导材料发给他们。
第四步是进行跟踪随访操作。 针对那部分被列入服务对象名册的育龄妇女需要开展定期的随访工作, 以此来确认相关服务措施的落实状况。
第五步:两地信息协同。 你要和户籍所在的地方保持信息相互连通, 生育登记这些事情啊, 是支持你在现居住地的地方去办或者是支持你在户籍地的地方去办, 随便选哪里都行, 完全就不需要在两个地方的中间来回奔波跑动。
高频疑难与解决路径
政策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在二零二一年进行了修订, 这部法律文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这个文件, 它是国务院发布的, 编号是第431号。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