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当一个流动人口决定住进出租屋里的话, 房东还有租客这两方的人, 都必须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去把那个居住登记给办好。按照《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这个法规, 以及各个地方的那些实施细则来规定的话, 房东应该在租客真正入住进去以后的第3个工作日之内, 向当地的那个派出所或者社区去做出申报的动作。
至于租客这个人自己呢, 也必须同时跟着行动起来, 配合着把自个儿的身份信息给提交上去, 并且要去申领那个叫做“居住登记凭证”的东西。
对于那些没有完成登记手续的情况来说, 房东会面临罚款的处罚, 具体的罚款金额是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这个区间范围里面进行的, 而租客一方则没办法去申领居住证了, 这种情况会导致他们对包括子女入学以及医保报销在内的各种公共服务的享受会受到不好的影响。
房东须完成的登记流程
1. 在租客正式入住的当天这一时间点上, 需要面对面地去核实这位租客的身份证原件是否真实有效, 同时一定要留存一份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便于之后备查。
2. 在入住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 你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以及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 前往属于当地管辖的派出所或者是社区警务站,来填写出租房屋备案登记表。
3. 租客在退租的那一天当中流动人口与出租屋, 必须要前往原先登记信息的地方去办理注销信息的这件事情上头, 从而把之后可能出现的责任纠纷方面的状况给避免掉。
4. 在居住期间, 要是租客的人数, 或者是租客的信息发生了变化的情况, 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补充申报。
租客须配合的事项
1. 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的时候, 是需要来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且还需要同时提交该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
2. 你应该去你住的那个出租屋所在的社区或者派出所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把居住登记手续做完, 然后拿着那个登记回执。
3. 当地址发生变化时, 必须要在3天之内主动地前往之前登记的那个地方办理注销手续, 并且在新的地址处重新地进行申报。
4. 如果您是符合了居住满半年这样的条件的话, 那么您就是能够去进一步地进行申请那个《居住证》。
高频疑难解答
租客如果忘了带身份证, 那能不能先做登记这件事? 其实是可以的, 只要拿着电子身份证或者是那个临时的身份证明就行, 先把手续办了再说。但是呢, 要求必须在七天之内把那个纸质的证件补交上来, 要是逾期没交, 那就直接就算没有完成登记流程了。
房东在对一套用于出租的房屋内居住的多户、多人进行情况申报时, 需要依据该房屋内的实际居住人数来进行操作。在填写备案表的过程中, 要做到对每一位住户逐一登记, 绝对不能采取合并统计的方式, 同时也必须确保没有任何人员被遗漏。
有人问口头约定“住下来不登记行不行”, 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不论你有没有签书面合同, 只要是实际出租了, 就产生了法定的登记义务。
如果进行了未登记的这种情况, 那么实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将会是怎样的呢? 首先房东方面可能会受到200到500元这个金额段数的罚款处理, 同时还会被要求进行限期改正这一行为;而对于租客而言, 则会导致其无法享受到那些与居住证存在着紧密关联的公共文化服务以及公共服务等相关权益内容。
政策依据
这篇东西里面包含的内容, 是根据《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还有省或者市这些地方出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的规定弄出来的。
至于大家具体要去哪个窗口去办理, 需要带哪些材料的清单是长什么样的, 以及如果做得不对会受到多少金额的罚款标准是怎么定的,这些情况流动人口与出租屋, 都得按照当地机关现在贴出来公布的那些规定来看, 以那个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