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犯罪率的判断, 必须基于全国机关的权威统计。根据部历年发布的社会治安形势数据, 流动人口的整体涉刑率, 低于同年龄段的常住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是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正常流动的组成部分。防控政策的逻辑是"以服务促管理、以融合促稳定"。这不是对某一群体进行标签化。
一、核心数据
根据部采用的统计标准, 所谓的流动人口, 指的是那些离开了自己户口所在的地方, 并且已经连续居住达到了半年以上时长的人群, 这一人群的全国总规模大约是在3.5亿人这样一个数量级。
在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的全部总量里面, 和流动人口有关的案件所占的比例是低于一成这样的比例的, 这个比例和流动人口在整个总人口当中的占比基本上是属于一个持平的状态。
各个地方的机构对于像经过劳动改造释放的人员、经过法律判决处罚的人员以及在逃犯等重点的人群队伍, 已经建立起了常态化以及处于动态之中的管理控制机制了, 从源头出现的管理失控漏管的比例正处在逐年下降的一个过程之中。
二、防控政策要点
1. 信息共享这一事情是怎么样去做的, 户籍地方的机关和流入地方的机关要建立起来一个基础的数据互通平台, 这个平台的存在是为了什么东西, 是为了对那些刑满释放出来的人员以及那些涉及到稳定重点人员要实施双向通报的事情还要定期核查的事情。
2. 所谓的社区嵌入是这样一种做法, 就是流入地所在的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 会在办理居住登记的那个环节里头, 同步地进行法治方面的宣讲工作, 同时把劳动权益相关的告知也做了, 还要提供矛盾调解的服务内容, 这样一来, 就可以让那些纠纷在刚刚出现的萌芽阶段就直接被化解掉了, 从而有效降低了因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最后进而演变成刑事案件这种糟糕情况的概率。
3. 权益兜底的这种做法流动人口犯罪, 就是要依法去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这些合法权益具体包括劳动报酬的顺利支付、工伤赔偿事宜的保障、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以及基本医保的衔接问题等等, 其最终目的, 是从制度的层面来彻底消除所谓的“权益真空”状态。
三、社会支持措施
< 各省市已经建立了由公安、人社、住建、卫健、教育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这些部门在居住登记、社保转移接续、子女入学等业务上, 提供了标准化的窗口服务方式。
这种服务方式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因为所谓的身份焦虑问题而带来的社会矛盾。同时, 这也减少了因为办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堵点、难点问题所诱发的社会矛盾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
四、常见误解澄清
把流动人口和高风险画上等号这一种操作, 属于是把统计分析给误读了, 中国社科院流动人口研究课题组以及另外多个实证研究团队都做了大量调查, 结果证明, 真正影响一个人是否会发生涉刑行为的核心变量, 其实是年龄结构、经济处境和社会融入程度这三点, 并不是户口本上的属地属性, 如果一个年轻人, 技能比较低, 社会关系网络也比较薄弱, 不管他的户籍是在哪里, 他涉及犯罪的风险系数通常都会比较高;如果是一个有着稳定工作、家人在身边团聚、经常参与社区活动的流动人口, 那么他们涉及犯罪的概率和本地居民相比, 并没有明显区别。
以上这些信息, 都是根据部那边公开的数字统计出来的,还有各地关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那些政策文件流动人口犯罪, 大家整理出来的结果。不过具体的数据怎么样, 得看当年最新发布的, 要以那个为准, 就这么回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