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权益保障这一方面, 其政策已经覆盖到了社会保险这样的大类, 以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这样的项目, 还有基本公共医疗卫生这一块事情, 住房保障这个领域, 最后就是平等就业这五个大的方向。
这些方面的内容, 是由《社会保险法》、《教育法》和《就业促进法》, 或者是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文件, 来进行统一的规范动作。我们这篇文章就是把目前看来是有效的各种政策重点要点给梳理了一遍, 同时也把具体的办理路径给列出来了。
这样做的原因, 就是为了让流动人口的本人可以直接拿着看, 也为了让基层的服务窗口人员能够直接进行参考使用。
社会保险
你在就业的地方参加职工的社会保险, 这里面包括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这些项目, 你的缴费年限还有个人账户里面的钱, 是可以跨省去转移和接续的, 这要依据社会保险法里所说的第16条和第19条来执行, 反正你累计的年份是不会损失的, 要是你没有在就业的地方参加这个社保的话, 那你就回到你自己的户籍地, 去参加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了。
办理转移的时候, 你需要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或者亲自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现场办理。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要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各地普遍实行“居住证”加上积分的入学制度, 在义务教育阶段期间, 是不得收取借读费的, 也是不得跨学区收费的, 积分指标一般包含居住年限这一项指标, 还包含社保缴纳这一项指标, 还包含稳定就业这一项指标, 还包含合法住所这一项指标, 具体的分值表要以当年度当地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住房保障
那些符合当地具体条件的流动人员, 是能够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或者是能领取到住房租赁补贴这种钱货两清的款项。参照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也就是所谓的住建部令第11号里面的规定来看。
进行一般性申请的话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政策,通常需要同时满足好几项硬性条件。首先, 你得持有在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其次, 必须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或者医保, 并且时间必须满规定的月数, 这个时间在各个地方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有的要一年, 有的要三年, 反正是在一到三年之间徘徊。
再者, 你在本地范围内不能有属于自己的自有住房。至于去哪里办理申请, 你的渠道可以是区县级住建局里的住房保障中心, 也可以是那个叫“本地政务APP”的手机软件里的住房专栏区域。
基本医疗卫生
流动人口可以凭着居住证去到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面去建立健康档案, 这样就可以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了, 这些项目包括预防接种、针对老年人开展的保健服务以及针对孕产妇开展的保健服务等等, 已经参加了保险的人员如果要在跨省的地方去看病的话, 需要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定, 在叫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那个应用程序里面办理那个异地备案手续, 办理好之后就可以在定点的医疗机构那里直接进行结算了, 完全不需要先垫付全部费用。
平等就业与劳动权益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条的规定, 流动人口是享有平等就业权的, 用人单位不能以户籍作为理由来拒绝录用流动人口, 也不能对流动人口在岗位方面进行限制, 关于职业培训以及劳动监察投诉还有法律援助这些事情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政策,像12333热线以及12348热线都是向流动人口同等开放的, 是不允许设置额外门槛的。
政策查询与办理渠道
您可以通过国务院的“全国一网通办”平台来查询跨省通办的事项, 那个平台的全称是政务服务网。
当地人社局(12333)、教育局、住建局官网查看年度实施细则;
需要去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这样做是为了进行综合咨询。
关于居住证的申领工作以及签注的相关业务, 大家可以直接前往所在地的机关派出所去办理, 或者选择在“微警务”这个平台上面进行操作。
高频疑问速答
在社保进行转移之后, 年限是否清零? 答案是否定的。缴费年限是采取累计计算的方式来算的, 而个人账户里的储存额则会全额划转到新的地方。
如果在积分入学的评分方面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 是否可以继续就读呢? 这时候需要去关注在当年发布的关于补充学位的公告信息。或者可以选择回到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校进行就读。在这种情况下, 公办性质的学位是不能够拒绝接收的。
公租房申请如果被人拒了, 要怎么去搞救济呢? 你可以在收到那个书面通知之后的15天里面, 向区里的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一个书面的复核申请。你也可以选择向同级的政府去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