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到了2026年的时候,原来那个《深圳经济特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若干规定》里面有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还有婚育证明强制这样的管理条款深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已经跟着国家和广东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 被废止掉了, 或者不再执行了。
现在在深圳的流动人口, 不再需要承担原条例里规定的那种关于计划生育的经济处罚的义务, 他们的生育权利是适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统一的政策的。
条例基本情况
原条例的全称是《深圳经济特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若干规定》, 这个条例是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并且经过了多次的修订,它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去规范那些在深圳居住、以及务工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深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同时还明确市级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区级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以及相关的街道办事处在日常管理之中所肩负的职责。
适用范围
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他们的户籍并不在本市里面。
包含了那些已经结了婚的流动人口以及还没有结婚的流动人口。
在用人单位进行招聘的过程中, 所招收的那些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里面, 有一部分人员是涉及到了结婚以及生育方面的管理服务情况的。
原条例主要管理事项(历史条款)
2021年以来的政策重大调整
1. 社会抚养费全面取消<\/strong>: 在2021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 把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条款给删除了, 然后深圳市也跟着停止了收取这件事儿的操作。
2. 三孩政策落地:国家以及广东省现当前正在施行的生育相关政策, 主要是为了提倡适龄结婚和生育、优生且优育, 对于一对夫妻而言, 他们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并且不再设立针对超生的罚款处罚。
3. 管理方式转变: 也就是要从过去的靠抓人的“处罚管控办法”, 一下子变成现在的给人帮助和方向指导的“服务引导模式”, 然后让那些在外面打工的流动人口, 能和家里有户口的当地普通老百姓一样, 平起平坐地享受到国家提供的那些基础的生殖健康方面的免费医疗服务或者咨询。
4. 条例清理: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针对那些涉及计划生育相关内容的地方性法规, 开展了一轮专门的清理工作, 那些已经失效的条款, 现在已经不再适用了。
查询与办理指引
法规原文查阅: 你需要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看一看, 然后找到那个叫作“地方性法规”的专属栏目, 在这个栏目的内部空间里面, 你就可以使用检索功能去挖掘和查找那些过往的历史文本记录信息。
目前所依据的政策, 具体来说是现行政策依据。这些依据来源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指的是其二〇二一年修正版的文本内容。同时, 还包含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生育方面的政策信息。
你可以通过线下咨询的方式去获取信息, 具体的办理地点分别是居住地所属街道办卫生健康服务窗口, 或者是深圳市各区分中心。
免费的公共服务, 就是让那些流动育龄的人员, 可以在居住的社区里的卫生服务中心, 不花钱就能拿到包括结婚生育相关的指导内容, 还有怀孕之前要做的那套身体检查在内的基础保健服务。
这篇文章是跟着现在国家定下的那些合法规矩一步步弄出来的, 要是碰到自己家里或者身边的人有具体的事情要处理的话, 建议大家还是去看看深圳市那边管卫生的部门刚刚发出来的那个告示, 以他们最新的说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