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与现行状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也就是大家经常叫作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以前指的是那样一个东西。这个东西是由持证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搞出来的。它的主要用途是作为书面凭证, 来证明持证人的婚姻状况以及生育历史。
在那个时候, 这个证件非常重要。因为跨省或者跨市流动的那些育龄人员。如果想在现居住地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服务的话。必须得要带上这个证件。
2021年8月2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经过修订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在这一部法律里边, 是把关于强制要求那些流动的人员必须持有婚育证明的这一类的条款给删除了。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就是在现行的这个法律的框架之下, 该证件它已经不再被看作是那种必须提交的法定前置材料了。
适用对象与证件内容
根据原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 在2009年发布), 其适用的人群是指那些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县或者区的18周岁到49周岁的育龄人员, 而且在这个人群里面, 主要是以育龄妇女为主。你需要证明上面要写清楚这些内容。具体内容有持证人的姓名。
还要写明公民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也要标出来。比如是否未婚、已婚、离婚或者是丧偶。现有子女的人数也得写上。每个孩子的生育日期都要说明。另外还得告诉对方,目前有没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这些信息都要由出具单位确认。出具单位要在证明上盖上计划生育专用章。这个证明通常一年内有效。
原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1. 这里是需要准备的东西什么是流动人口婚育证, 包括本人身份证还有它的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最近拍摄的免冠一寸照片1张、婚姻关系状态的确认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是结婚证, 也可以是离婚证, 或者是证明配偶去世的相关材料。
2. 申请人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 去那里面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提出申请, 或者也可以街道办事处那边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去办, 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这些地方都已经合并变成了卫生健康办公室。
3. 需要由本人亲自前往现场并提交相关材料, 然后由工作人员对婚姻登记以及生育记录进行核对, 接下来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之后加盖计生专用章, 最后就可以当场领取证件了。
4. 当材料全部凑齐的时候, 会当场就把事情给办完处理完毕;如果遇到那些特殊的个例情况, 最多不会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工夫。
5. 办理费用是免费的情况存在, 具体表现就是不收取任何所谓的工本费, 这一点是完全确定的。
6. 后续的登记工作由持证人完成, 持证人需要前往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委会或者乡镇机构, 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相关业务, 并且需要将该项证明文件提交上去以便备查。
政策变更:2021年修法后取消
2021年8月2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了表决, 并且最终通过了修订之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这部法律自它被公布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实施了。关于修订的具体内容部分, 明确地把原来的第三十八条里面所规定的那条要求“流动人口必须持有婚育证明”的强制性条款给删除掉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22年发布的配套政策文件里, 又一次讲得更加清楚了一些内容。
流动人口如果想在现在住的地方去办好生育登记手续, 或者是想去享受那些基础的健康卫生服务,这里面是包括了孕前要做的检查什么是流动人口婚育证, 也包括了产前需要做的保健工作, 并且还想把生育保险的那份待遇申请到手的话, 现在都不用再去拿那个所谓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当作必须要有的前提条件了。
原来那个条例里头涉及到这个证件的一些条条条款款, 也就跟着做了相应的改动和安排。所以, 各地的相关主管部门现在已经都停止继续发放这种新的证明证书给大伙儿了。
当前实操注意事项
截至2026年, 全国各地的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停止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工作了, 同时也已经不再进行查验这一证件的环节。育龄人群不需要再专门跑回户籍所在地去开具那个所谓的证件。倘若遇到某一些特定的单位、社区组织或者企业方面, 他们依然拿“要求必须提交婚育证明”当作理由来设置门槛的话。
当事人可以依据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自己的异议意见。同时还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另外也可以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上反映情况并请求核实相关真伪。
具体的执行标准要以各省、各市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发布的最为新的公告内容为准, 因为不同的地方可能情况并不一样, 所以需要看他们那边最新公布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