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还办吗?现行生育登记怎么办理

核心结论:湖北省已不再办理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俗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证"或"准生证")。自2016年起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该证件停止核发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现行制度为生育登记备案制。流动人口在湖北省生育,须依法办理生育登记,而非申领计划生育证。

原计划生育证已全面停办

原来那个叫做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 它是根据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来设立的, 这个证件是由流出地那边的乡镇或者街道部门, 又或者县级的那个计生部门来核发的, 主要是用来给跨省流动的在生育年龄阶段的女性办理婚育信息的登记事情的。

等到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开始实行之后,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就明确表示要取消这个让大家都必须去办理的强制要求了, 湖北省那边也同时停止了核发这种证件的工作, 所以原来拿到手的那个证件, 现在已经是完全没有法律效力的东西了。

现行制度:生育登记备案制

根据现在大家都能听懂的普通话说, 依据的是在2021年进行过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及湖北省本地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在湖北省这边是实行生育登记这个办法的。

这个登记啊, 其实就是一种告诉性的备案做法, 它并不是一个必须先审批才能做的动作, 这种做法是不会影响到大家本身享有的生育权利的。

湖北生育奖励政策_湖北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_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需要把情况登记下来的对象, 就是那些计划生育的家庭或者是已经生过宝宝了的夫妻, 这里头是包括了像流动人口这样的人群的。

登记地点是在户籍所在地, 或者是在经常居住地, 但是要求连续居住满半年的时间, 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是由街道办事处来办理。

办理时限这个问题, 需要大家注意一下, 最好是应该在生育之前就把相关登记手续给完成, 万一要是当时忘记去登记了也没啥大事, 但是呢必须在生育之后的3个月之内把手续给补上。

流动人口办理路径

1. 从别的省跑到湖北来流动的人口, 得拿着那些相关的材料, 去实际住的那个地方的乡镇或者街道的健康部门窗口, 去提交申请。

2. 你也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鄂汇办”APP来在线提交生育登记申请, 上传电子材料, 由居住地卫健部门审核。

3. 审批时限方面, 如果材料是齐全的, 那么就应当场完成登记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然后出具《生育登记服务单》。

所需材料(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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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同时也要准备这些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需要提交结婚证的原件, 同时也要复印件。

户口本, 或者居住证。

最近做的孕期检查所出具的证明, 如果是第一胎的话可以不需要提供。

对于跨省流动的人员, 需要另外附上原籍地没有生育登记证明的文件。又或者附上在现居住地居住已满半年的居住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生育登记这一行为是不受到对于生育数量的审批限制的, 不过若是涉及到多孩的生育情况, 那么就必须要把相关信息进行如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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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婚姻登记并不会阻碍医院正常的接生流程, 不过这一情况确实会对后续的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环节, 还有子女能够按照近便原则申请入学的相应配套服务带来一定的影响和不便。

那些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拿到并一直持有的、属于旧版本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不需要去进行换领这一动作, 从停止办理这一天起, 它就会自动地失去效用的性质了, 不会在任何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作为依据来使用。

如果你想看那个政策的根据是啥, 可以去网上查一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 也可以去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里的政策解读专栏去看一看, 或者说直接打电话给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去问问。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这部法律是在2021年8月20日进行了修订的。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在二零二一年完成了修订工作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在两万零二十二年进行的通知, 这个通知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把登记生孩子的那些手续简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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