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这个有关流动的人口的婚育的证明, 它的那个出具的地方, 是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里面负责的那块, 比如说是卫健办, 又或者是计生办, 去弄这个事儿, 不是在天津这个地方办理, 你在天津居住, 你又在天津工作, 但是你不是天津的那些户籍的人员, 如果你需要那个婚育的证明的话, 你得回到你的那个户籍的地方的时候, 再去办理这个事情。
在2021年这个时间点, 生育政策发生了调整。经过这次调整以后, 在很多应用场景里面, 过去那种做法已经被生育登记这种新的方式代替掉了。因此, 具体的情况要以大家户籍所在地的那个乡镇或者是街道办发布的最晚的最新规定为准。
适用人群
不属于天津市的户籍人员, 需要在天津市境内居住或者是工作下去。
有一些流动人口他们需要因为生育登记, 或者因为是要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这样的一些事情, 再或者是需要处理与独生子女有关的事务, 在这些情况之下就需要来提交那个关于自己婚育状况的证明。
办理地点
所需材料(户籍所在地开具)
1. 你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同时还需要提供复印件。
2. 你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以及它的复印件。
3. 近期拍摄的免冠照片(其中部分街道方面要求提供)。
4. 比如如果你需要在天津这个地方去办理那个生育登记的这个事儿, 它可能需要关联起来一块儿使用, 所以咱们建议你应该同时带着能够证明你在天津居住或者是工作的这些材料, 比如说像居住证啦、劳动合同这样的东西, 这样方便那个户籍地的工作人员能够进行一个核实的工作。
各个地方的资料要求多少会有些不一样, 所以在动身之前, 建议您拨打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电话来确认清楚。
办理流程
1. 本人或者委托自己的家属去携带那些材料, 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是街道的卫健办的窗口那里。
2. 您需要填写那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表, 在表格里头要把您的婚姻方面的具体情况如实写清楚, 还得把生育方面的具体状况也如实写明白。
3. 工作人员去审核相关材料的情况, 要嘛在当场就要出具证明给群众, 要嘛就得在3个工作日这个时间段里面把证明弄出来给用户看。
4. 通常情况下, 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形式, 该类证明一般并不存在统一规定的编号, 只要加盖了所属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公章, 即被视为有效。
当前替代与衔接说明
生育登记: 在202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订之后, 全国范围内推行了生育登记制度。针对天津的情况, 非天津籍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所在的区卫生健康局办理业务, 或者利用津心办应用程序来完结生育登记的相关手续。这样一来, 就再也不用单独地去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
医疗费用结算: 在天津这个地方, 那些参加了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当他们发生生育相关的医疗花费的时候, 可以按照规定去医院的定点医院那里直接办理费用结算的事情。至于说之前的那个结婚生育证明, 现在不再是必须要先提供它才能进行结算的前置条件了。
我们这里还是可以建议一下, 把那个由户籍所在地这边开具出来的婚育证明原件给保留住了, 这主要是为了去应对, 有时候会碰到, 某些特定的工作单位或者是具体的应用场景需要用到它。
常见疑问
问:能否在天津直接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案是: 不可以。法定用来出具该文件的主体是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 天津各个街道都不负责这项任务哦。
问:证明有效期多久?
答: 这个东西一般是没有什么固定期限的。但是从建议的角度来讲, 开出来的日期和拿来使用的日期之间, 间隔最好是不超过6个月的。如果里面的信息发生了变化的话, 像婚姻状况啊或者生育状况啊这些有变动了。那就不作数了啊, 是需要重新开具一下才行的。
问: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回答的情况是, 在大多数的地区都是允许这么做的, 但是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还有代办委托书, 在部分街道的情况下, 是需要进行公证或者村/社区的证明的, 具体要以户籍地的具体要求为准。
政策依据: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该条例是国务院的第555号令), 以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如果未来有新的调整内容, 那么请按照天津市本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所发布的公告为准, 同时也要依照你户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的公告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