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它是用来规范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居住登记工作的, 同时也是用来进行权益保障的公共服务供给的核心制度依据。这个文件它把登记流程给梳理清楚了, 也把材料要求给梳理清楚了, 还明确了最新的执行标准。这些内容它是为了让流动人口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都能够参考使用的。
01.适用范围与基本定义
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是适用的, 这里的适用对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离开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并且前往当前的常住地进行居住、生活以及工作的人员, 同时这些人员的户籍性质不属于本市户籍, 所以他们是中国公民。
关于常住地的机关而言, 他们的职责是负责进行居住的登记工作。街道层级或者乡镇层级的人员, 以及社区层级或者是村级组织, 他们需要配合相关部门来落实对流动人口的日常服务以及管理工作。
02.居住登记流程
1. 申报主体: 流动人口本人应当做到主动申报。这个人会在到达居住地以后, 在7日之内, 向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的申报。这个人也可以向社区警务站去办理这个登记。房屋出租人如果发现有人还没有登记的话, 需要在144小时里面, 也就是24小时之中, 把这种情况报告一下。
2. 在线上渠道方面, 你可以选择通过“户政”APP、或者居住地的政务服务小程序、以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来提交申请。把材料上传完毕后, 只需要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通常情况下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工作。
3. 线下渠道这种方式是这样的, 你需要带上你准备好的那些个东西, 然后呢直接去到你就住的地儿的那个机关派出的派出所, 要么就是去那个他们指定好的能办这个事儿的服务窗口去跑一趟进行办理, 到了那边之后呢他们会帮你在那当场就把你这个登记给给办了。
4. 信息变更这个事项, 就是说当住址和单位发生变动的时候, 你必须在十天之内去把登记手续给办理了, 如果你在离开了住的地方之后, 那就需要尽快及时地去报那个居住登记的注销手续。
03.所需材料清单
在具体的日常执行环节方面, 因为所在的地方不一样, 所以可能存在一些比较细微的差别情况出现, 那么具体的内容请以居住地的部门或者是相关的社区所发布的具体公告为准。
04.权益保障与基本义务
可享受服务:
在依法办妥居住证之后, 就可以享受到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了。
对于那些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他们是能够依照相关规定来提出申请以获取保障性住房的帮助的, 同时也可以申请职业介绍服务并且还能参加技能培训活动。
劳动权益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劳动权益同时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两者对劳动权益提供的保护力度是等同的。
应当履行的义务:
需要把居住的信息给如实地进行了申报, 这是不能做出伪造他人身份的行为的, 也是不能使用别人身份的那种冒用的操作。
我们要去遵守居住地相关的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遵守消防安全方面的要求, 还要遵守社区公约。
那些正在进行工商经营活动的人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去办理属于自己的营业执照的, 同时也是需要去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
05.高频问题解答
问:未办理居住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答案是, 如果由居住地机关给予警告, 那么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 是可以依法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的, 而如果房屋出租人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告的, 就要处二百元到一千元之间的罚款。
问: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的关系?
答: 居住登记是前置步骤。在登记满半年之后, 符合既定条件的流动人口才能够申领居住证。通过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进而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问:跨省流动是否需要额外手续?
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是现行的制度在运行期间。对于那些跨地区来流动的人员而言。他们只需要凭借手里的身份证文件。就能够顺利地把居住的登记手续办好。这一步操作是不需要他们的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给他们开具任何证明材料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一部分城市的管理部门。会因为就业机会或者孩子上学这种具体的使用场景。可能会设置一些额外的附加条件。对于这种情况的具体细节。应当以当地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06.主要政策依据
国务院发布的第663号令, 也就是《居住证暂行条例>》, 是在2017年正式实施的。
国务院发布了旨在取消和调整一批相关事项的决定文件, 该文件的文号为国发〔2015〕47号。
各个地方关于流动人口居住服务的管理细则, 请以他们当地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上面的这些内容, 是根据现在有效的法律法规来整理的, 具体的执行标准, 要以居住地的机关以及政务主管部门最新公示的为准。建议在进行办理之前,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当地的户政窗口, 去确认一下最新的要求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