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申请表怎么填?材料、流程、注意事项一文说清

一、当前政策状态(重要提示)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2014年进行过修订, 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 原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现在已经不属于法定的办理事项了。

在当下, 流动人口想要在他们目前居住的地方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有计划生育服务, 主要是得靠《居住证》 来进行身份上的确认以及居住情况的登记, 所以呢, 他们就不用再去单独申领那个什么"流动人口婚育证"了。

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或者单位,依然要求您去提交那些和婚姻以及生育有关的信息的话,那么请务必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以下内容是为了让您查阅原本表格的填写方法以及历史材料的相应要求, 而提供给您的参考。

二、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基本信息

全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负责进行发放的相关主体是户籍所在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里面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这里的部门就是原来的计划生育委员会。

适用范围是指出于打工谋生、做买卖经商, 或是回家看望亲人等缘由, 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 前往其他省或市进行短期停留的人员。

有效期是原证的使用期限, 通常情况下它的持续时间为一整年。

三、申请表填写要点

流动人口婚育证申请表_婚育信息采集卡户口性质_户籍地c证异地申请司法a证

原来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采用统一表格的格式, 这个格式的全国统一规范是卫生部门制定的, 下面是它主要包含的栏目以及填写的具体规范要求, 如下所示。

栏目 填写要求
姓名 与身份证一致
性别 / 民族 按身份证填写
出生日期 年月日流动人口婚育证申请表,与身份证一致
身份证号码 18位,逐位核对
户籍所在地 精确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
现居住地 准确填写务工或居住地址
婚育状况 如实填写婚姻状态、生育数、现存子女数
计划生育措施 如已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等,据实填写
证明人签章 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健服务机构盖章确认

填写注意事项:

1. 操作的时候, 要拿起那支黑色的签字笔, 写字要写得规规矩矩的, 非常工整, 绝对不能够在上面进行修改和涂抹。

2. 必须在填写之前先去社区或者乡镇卫健办核对一下,然后婚育信息必须和户籍地档案保持一致才行。

3. 在表格的右下角需要加盖发证机关红色公章这一情况存在, 否则该表格不被认为是有效的。

4. 一式两联, 其中一联由持证人进行留存, 而另外的一联则是需要由现居住地的卫健部门来进行留存。

四、原办理所需材料

1. 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原件, 同时还需要提交复印件。

2. 户口簿的原件需要提供, 具体是首页和本人这两页。

3. 需要近期拍摄的免冠一寸照片共计2张, 请将它们粘贴在表格中指定的位置处。

4. 需要提供证明个人婚姻状况的文件, 这份文件上应明确标注出您目前是未婚状态、已婚状态、离婚状态还是丧偶状态。如果您是属于已婚的情况, 那么还必须一并附上有关结婚证的信息内容。

5. 需要生育状况证明, 以及避孕情况证明。这份材料得由户籍地所属的乡镇政府, 或者街道办事处来开具证明。

6. 你需要提供一份关于异地居住或者务工的证明, 这种证明可以是劳动合同, 也可以是租房合同, 在部分地区这是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五、现行政策替代说明

自从那个单独的婚育证明被取消掉之后, 住在现在地方的人口, 想要享受到相关的服务, 大致的做法是这样的:

需要前往居住所在的社区, 或者是相应的派出所, 去办理《居住证》这个手续。

你要拿着那个居住证, 然后跑到你住的地方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或者乡镇卫生院去。这样做的目的是享受免费的孕前检查。同时也要能够享受到像是疫苗接种这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如果需要办理跟结婚还有生小孩子相关的那些证明文件, 比如说要去弄那个生育登记的手续的话, 你就应该直接去联系你自己现在所住地方的街道或者是乡镇那边的卫生健康办公室, 并且去申请就行了。

Q:我已经离开户籍地多年,还能补办原婚育证明吗?

A方面指出, 该项证明文件现在已经停止了继续发放的动作, 所以没有办法去新办理这个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或者相关的机构那边, 仍然在要求提供关于结婚和生育的信息材料的话, 可以找位于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人员出面, 让他们开具一份关于婚育状况的说明函件来代替, 并且这份函件上面需要加盖公章才算是有效的正式文件内容。

Q:表格里"计划生育措施"一栏不知道怎么填?

如果你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那就填“无”。如果你的身体里已经放置了宫内节育器, 那么就填写“宫内节育器”加上括起来的“放置日期”。

如果你是已经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 那么就填写“输卵管结扎”加上括起来的“手术日期”。如果你在情况上不太确定, 那就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健办去查询档案。等你查清楚以后, 就根据确实的情况进行填写。

Q:现居住地要求我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从2024年开始, 各个地方已经全面取消了对于该项证明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你可以直接在当场向对方说明清楚有关政策的依据, 并且提供由当地颁发的居住证, 还有在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关于婚育状况的证明函作为替代方案, 如果对方依然坚持要求的话, 就可以拨打当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进行反映和处理。

政策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流动人口婚育证申请表,2014年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具体执行以户籍所在地及现居住地卫健部门最新口径为准。

施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 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鹤壁市辅仁中学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 A 座 联系电话‌:010-68797979

关于站点

中国流动人口网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是以流动人口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信息传播平台。该平台目前设有新闻动态、政策法规、专题调查和科研成果发布四大主体板块,设有政府动态、企业动态、社会动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研究报告、期刊文章、学术专著和会议论文等10余个频道,近20种分类新闻,向流动人口提供信息资料服务。

搜索Search

搜索一下,你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