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还没有结婚的人员, 是有资格去申请那个叫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东西, 这个证件在很多地方的现在说法是婚育证明, 要去办这个事情的话, 应该是到户籍所在的那个地方, 去找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的卫生健康服务窗口, 或者是找区级的卫生健康局。
办理条件
申请人的户口登记地就在本地这个地方, 是因为考虑到工作或者是学习, 再或者就是因为要住着的原因, 所以才打算把户口迁到其他的县, 或者市, 再往上就是县级以上的地区去了, 这是要做的一个迁移动作。
还没有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 或者是还没有去办理那个结婚登记手续。
在生育以及收养相关事项方面, 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关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发生。
本人能够如实申报个人的婚姻状况和生育情况, 并且对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需材料
1. 本人的身份证, 需要提供其原件以及复印件。
2. 你需要准备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你无法提供这两个东西, 也可以去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
3. 现在需要提交两寸, 一寸的免冠白底照片, 张数就是二张。
4. 我在办事大厅的窗口那里拿到了那个叫《婚育状况声明书》的东西, 并且当场就把它签好了名字。
5. 如果是委托别人来代办的话, 那么还需要另外再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拿来提交上去, 同时还需要把书面委托书也交上。
办理流程
1. 你需要带着所有的那些个材料, 然后前往那个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还有乡镇里面的卫生健康服务窗口去办理相关的业务。
2. 请填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并勾选“未婚”这项内容。
3. 窗口工作人员会核验身份、也会核验户籍信息、还会核验声明书, 随后完成系统录入。
4. 在审核得到通过之后, 就可以制作并发出服务证了。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 是可以当场领走的。正常情况下, 这个过程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 当您到达流入的地方以后,需要在规定的30日之内未婚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拿着您的服务证, 到当地所在的社区, 或者是在街道设立的卫健窗口,去办理关于流动人口的婚育登记事项。
注意事项
通常来说未婚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服务证的有效期会一直持续到申请人年满49周岁为止;在这段期间里, 如果婚姻状况发生了变更, 比如登记结婚了, 那么就应该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办事窗口去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 原本标注在这些证件上的相关栏目处, 由工作人员加盖“已婚”的印章, 或者是直接换发新的证件。
各个地方的具体细则是有差异的, 有些地方已经把实体的证件换成了电子的婚育信息登记。在去办理之前, 建议大家打电话到当地的一二三四五热线上去问一下, 或者打给区级卫生健康局的公开电话。主要是为了确认最新的材料清单到底是什么样子, 以及是否还需要提供纸质的证件。
关于人员流动, 在登记这个环节上, 要求是不一样的。跨市、跨省流动和本市内跨区流动的要求不一样。如果是跨省流动的话, 需要在流入地的市级卫健部门进行备案。具体的规定要以当地发布的相关公告为标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