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全国已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需再办理电子版。
根据那个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发布的那个通知, 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 在全国的各地, 都不再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证件的发放工作了, 也不去查验它了。
因为这个证明不再当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凭证使用了, 所以各地的那些卫生健康部门就不再去受理相关的一些申请事情了, 并且不存在什么电子版或者是纸质版的办理通道可以走了。
01.政策依据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通知》, 这份文件里作出了规定, 就是明确要从2016年1月1日这一天开始, 停止发放这个证明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这个由国务院发布的, 编号为第324号的法规, 在经过了一次修改和变动之后呢, 那个以前里面提到的关于要提供婚育证明的相关规定条款, 目前已经给删除掉了。
现行的这部法律名字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在这部法律的内容里面, 是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相关说法的。
02.取消后,相关事务如何处理
原来那些事项, 是需要凭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才能办理的, 如今现在这种情况, 是按照下面这种方式来进行处理的。
03.仍可能遇到的"类证明"需求
有些城市, 在涉及到社区服务这个环节, 或者在保障性住房提出申请的那个场景里面, 有可能, 会要求你去提供你自己的婚姻状态是怎么样的, 或者是家里有子女的一些具体情况, 不过, 做出这种要求的根据是:
婚姻登记记录(民政局可查)
出生医学证明这个事物, 它是由卫健委或者医院来出具的。
户口簿里面的内容, 或者是居住登记的信息。
以上这些信息, 都可以借由当地“一网通办”平台来查询, 或者是使用政务APP来查询。大家也可以在这些地方下载电子版。这中间呢, 是完全不需要专门去申请所谓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
04.常见疑问解答
Q:旧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还有效吗?
A: 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 这个东西就不再有行政方面的效力了, 各个单位都不准把它当作办事的前置条件去要求别人。如果还有某些机构非要要求你提供这个材料的话, 你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映情况, 或者拨打一点二三四五热线反映这个问题。
Q:网上部分网站仍显示可办理,是最新的吗?
这种情况多数是因为所显示的信息都是大家在二零一六年之前就已经发出去的旧资料, 或者是从其他第三方平台上获取的还没有进行更新的内容, 因此各位朋友最好还是直接去查看一下你们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 或者拨打政务服务热线来进行确认。
Q:跨省办事是否还需要类似证明?
A: 不需要。全国政务数据正在逐步实现打通, 关于婚姻、户籍、生育这样的信息, 可以通过政务数据共享的方式直接进行核验, 所以个人不需要反复去开具相关证明。
05.查询与办理渠道(替代证明)
关于婚姻登记信息, 您可以前往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查询, 也可以使用手机应用市场里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 你需要前往分娩的医院或者当地的县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相关的申领或者办理手续。
户籍信息这一块, 你需要打开派出所或者像随申办、粤省事这样的省级政务APP。
如果你想办理生育登记的话, 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也可以去你经常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在如果遇到具体的办事窗口, 那么该窗口依然还强硬地要求提供, 但是已经被取消的证明材料的这种情形之下, 您是可以去拨打当地的一二三四五政务服务热线号码的。此外, 您也可以去拨打卫生健康热线这个一二三二的电话号码来进行相关的咨询或者是进行投诉举报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