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规定,登记申报流程与处罚一览

01.法规依据

深圳市在管理与流动人口以及出租屋相关的这项工作中, 主要是严格参照依据下面所列举的这些法律法规来进行开展的。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这部法规是在二零一二年开始施行的, 后来在二零二一年进行了修订。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这个是深圳市政府发布的一个令, 编号是第261号。

该文件是《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为2023年。

那些上面的法规把几件核心的事情给定下来了, 这些事儿里就包括了流动人口要去登记自己住的地儿这个事, 还有把出租的那个房子去备案那档子关系, 以及房东啊和那个房屋安全的负责人要去申报义务等等这些内容。

0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深圳总人口包括流动_深圳居住人口最多的村_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

申报对象:指的是那些已经来到深圳居住, 并且居住的时长超过了特定规定期限的人。

申报时限: 在到达居住地的开始之后的7日之内, 本人需要进行申报, 而且这个申报行为可以由其来完成, 房屋出租人也同样具备这样的资格可以进行操作, 用人单位也被赋予了同等的权利来进行这项工作, 至于住宿单位方面也是一样存在这种可能性与要求, 他们应当共同向位于该居住地范围内并且属于所属关系的社区工作站或者是相应的警务室部门提交并提交关于当前的居住情况的相关信息。

申报信息是包含这些内容的, 具体有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单位以及现居住地等。

关于变更和注销的规定是: 如果你的住处或者上班的地方有了调整, 那么你必须在事情发生后的7天之内的时间里, 去办理信息变动的登记手续; 如果你要离开深圳这座城市进行流动, 那么你也应当在相关的变动情况被确认后的7天之内的时间范围内, 完成居住登记信息的注销操作。

03.出租屋备案与房东义务

出租人备案:在把房子租出去之前, 出租人需要去街道办公室或者是社区工作站办理那个出租屋的备案登记手续。办理的时候, 需要提供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 又或者是要提供合法的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申报义务: 出租人在承租人入住之后, 必须在二十四小时这个时间范围以内完成一项动作。这项动作是把相关信息告知社区工作站或者是警务室。需要告知的具体信息包含承租人的姓名。还需要告知的是证件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也要如实提供。居住地址同样必须说明。所有这些信息都必须真实且无虚假地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_深圳居住人口最多的村_深圳总人口包括流动

安全义务: 出租人必须保证所租的房屋, 在建筑构造、消防安全、治安环境以及卫生状况各方面, 都要达到既定的安全标准要求。同时, 出租人也绝不能把那些不满足安全需求的房屋出租给他人。

04.申报渠道(官方)

渠道 说明
社区工作站/警务室 线下窗口,提交身份证及房屋相关证明
"深圳"微信公众号 在线填报居住登记、出租屋备案
深圳出租屋管理信息平台 出租人线上备案、承租人信息申报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咨询、投诉及进度查询

05.处罚标准

我们这边是根据那个《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还有那个省里的那个条例, 就这样做的。

如果出租人没有去办理备案的手续, 那么就会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这事改正过来。要是到期还改不过来的话, 那就可能要被罚款, 这个罚款的数额是在500元人民币以上到2000元人民币以下这么一个区间里。

如果没有真实地把承租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申报,那么就会面临着被处以二百元以上到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的情形,在情节变得严重的时候,处在一千元以上到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总人口包括流动_深圳居住人口最多的村_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

承租人没有出现按照规定去办理居住登记申报的这种行为: 命令其作出纠正, 并且可以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的金额是五十元到两百元之间。

如果将出租的房屋认定为不符合安全的条件, 那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防部门会依法去责令停止使用这样的房屋, 并且还会对相关的责任人予以罚款。

06.常见疑难

当同一间房屋里有好几个承租人的时候,是不是都需要把他们每个人的信息分别去申报一下呢? 答案是需要。因为每多出一位新的租房的人, 房子的房东就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要求, 把新增加的人员的信息补充申报上去。

关于转租是否需要办理重新备案的问题 , 在转租的情况下, 出租方与承租方都需要分别去办理备案信息的变更手续, 原来的房东或者是原始权利人也不能够以自己对于转租行为不知情为由, 来免除掉他自己应当履行的申报义务。

关于商业公寓还有酒店住宿这类情况该如何办理登记手续呢, 按照相关规定, 像是那些作为住宿使用地方的单位, 比如说酒店以及公寓等等, 它们的经营者是需要通过专门的信息平台来采取统一的方式, 然后进行批量申报工作的, 至于住在里面的客人本人, 是不需要自己去单独地完成什么特别的申报动作的。

上面提到的这些内容, 是综合了深圳市局发布的公开文本, 还有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公开文本, 以及广东省相关的法规公开文本整理得来的, 至于具体要怎么去执行相关的细则, 还是得看各个区政府和社区工作站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 A 座 联系电话‌:010-6879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