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为:自从二零二一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完成并且施行以后, 湖北省这块地方已经全面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制度给取消了。那些流动人口在社会规定之外去生孩子的话, 是不再会产生经济方面的处罚的。
现在用的管理办法, 主要是以生育登记还有免费的、属于基本范畴的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核心的部分。所以在这个情况下, 是不存在有罚金或者滞纳金这些在经济上起到惩戒作用的那些措施的。
原条例处罚条款(已失效)
以前的那个《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曾经规定过, 如果流动人口没有按照本条例的样子去办理生育登记, 并且在生育方面还不符合政策的要求, 那么就会由现居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 来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关于征收的收费标准, 是参照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的内容, 是按照去年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倍数, 一般来说是一倍到三倍这个数字范围, 进行一次性计算的征收。要是到了期数还没有缴纳清楚的话, 还要加上滞纳金。因为上位法进行了修改, 所以这个条款现在已经不适用了。
2021年法律修订要点
在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时候,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了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的内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其具体动作是把原第四十一条中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全部条款都给删除掉了。
到了同一年,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也跟着进行了同步修订, 他们修订的是《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一回, 他们取消了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及相关的处罚规定, 并且把管理的重心从所谓的“处罚管控”, 转向了现在的“服务引导”。
在原来的规则里面, 那些跟“政策外生育罚款”、“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还有“滞纳金”有关的说法, 都已经不算数了。任何单位要是还用以前的老条款, 去向那些流动的人口收这些钱, 那都是不合法的。
现行管理制度
目前, 针对流动人口开展关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管理工作时候, 所涉及到的具体项目事项内容是存在有多个方面的这种状态的。
1. 关于生育登记, 这个事项是让你在家里有了身孕以后, 往你当前住的地方的乡镇或者街道那边去报告并做一个登记的,也可以直接去登录那个叫“湖北政务服务网”的网站在线把这事办了, 或者是亲自跑到社区的窗口那里把材料交上去就行, 这个登记它是管不管你到底生几个孩子的问题的, 哪怕你没有去做这个登记, 也绝对不会给你带来任何需要接受处罚的后果。
2. 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流动的人口只要拿着住在哪里地方的证明, 就可以按照国家规定, 去医院接受免费的产前检查, 生小孩的时候住院也是免费的, 新生宝宝出生后有人来家里看望和照顾他们, 还能把基本的那种打针的疫苗给打了, 这一切都跟那些有本地户口的人完全一样对待。
3. 生殖健康服务: 在你现在居住的地方,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 还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这些地方都会为你提供免费的帮助, 包括指导你使用避孕方法让你能够自己选择合适的方式, 以及在你做完手术后进行回访和检查等这些内容。
实务注意事项
对于跨省或者跨市的流动人员来说, 他们需要由当前居住的地方来进行管理, 而他们的户籍所在地就不会再次收取任何种类的费用的。
如果之后仍然收到了那些用“社会抚养费”以及“政策外生育罚款”之类的名头来下达的缴费通知, 那么你可以依据2021年那会修订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有湖北省现在用的条例, 去予以拒绝, 并且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那里, 或者通过拨打12345热线的方式来反映这个情况。
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 所需要的材料通常是有这几个部分的。第一个是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第二个是最近办理的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的凭证。第三个是近期做的早孕检查证明。但是具体的情况一定要看现居住地的社区有什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