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中国用来管理流动人口的核心规定是那个《居住证暂行条例》, 这个是由国务院公布的第六百六十三号令, 在一千零一十六年的一月一日开始生效的, 然后各个地方就根据这个总规矩去搞自己的配套办法, 也就是出台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者具体的实施步骤, 接下来的内容打算从适用的那些人、最最重要的那些规定, 还有办理的时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三个方面来做一下整理。
适用对象与基本定义
所谓流动人口, 就是指那些已经离开了自己户籍所在的县、或者市、或者区, 跑到别的地方去居住, 并且居住的时间超过了半年以上的人群。
这些人之所以要异地居住, 主要是为了找工作挣钱、做买卖经商、或者去学校里读书学习等等不同的目的, 而他们又不是原本那个户籍地里面的人人, 所以就被称为流动人口。这里面被当作核心来进行管理的对象包括:
那些在城镇里面工作或者做生意的外地来的务工人员。
那些在异地进行求学活动、同时也在异地生活的人员。
对于那些在同一个城镇里头, 但是居住地点跨越了不同的区或者是县的这些人们。
每个地方上的法规都可以根据自己那里面的实际情况, 把适用的范围扩大一点, 或者把它细化到更具体的程度。
核心制度:居住证管理
原本的那个“暂住证”制度, 已经被《居住证暂行条例》给取代掉了。这个新出台的条例, 是当前管理流动人口的一个基础性的制度安排。
申领条件是指, 如果一个人离开了他那常住户口的地方, 到了城镇里面去居住, 然后还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情况, 比如说要有合法的而且是稳定的工作, 或者要有合法的而且是固定的住处, 又或者是在学校连续读书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当中的一个, 这个人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根据登记要求的规定, 那些属于流动人口的人员, 必须从他们到达实际居住的地点的那一天算起, 在长达30天的这段时间以内, 去完成申报居住登记的这个动作。
发放周期是这样的, 居住证的有效时间通常被设定为1年, 当这个期限过去之后, 就需要进行签注操作, 而在办理签注的时候, 还需要再次对所有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对和确认。
它具备功能上的作用: 在这个证件的内部, 会清楚地写上个人的姓名、性别、所属的民族、还有出生那一天在哪里住的地址, 以及这个证件多久以后会失效, 也就是有效期限这些详细的信息。
同时, 我们还可以在上面装载很多种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情。比如说, 交通方面的手续或者社保相关的事务, 甚至还包括那个公积金有关的内容, 都能加进去使用。
主要权利与义务
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包括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在内, 还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关于义务教育权利的保障问题, 特别是针对随迁子女入学这一事项的明确规定与实施情况。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供给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各个地方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边做边把公共服务的范围慢慢扩宽。
流动人口应履行的主要义务:
必须按照规定去申报居住登记, 并且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如果你的居住地址发生了变化, 那么你就应该在30个工作日之内去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遵守居住地治安管理、消防等法律法规;
居住信息发生变化的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及时签注或变更。
管理职责分工
机关: 负责居住登记、居住证发放与签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他们负责的事情包含了就业创业服务这一块内容。
教育部门和卫生方面的有关部门, 需要负责安排那些随父母来到城市的孩子们去学校读书的事情, 同时还要把基础性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落实下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住房安全方面的保障事情。
由地方人民政府去统筹进行那一项关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总体工作, 并且还要建立起跨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
办理要点提示
一般说来, 你要去那个地方机关的派出所办那个居住证的事情, 你得交出来你的身份证, 还要交出来那个住的证明, 什么租赁合同啊或者房子的那个产权证明之类的东西, 最后还得交出来你工作或者是读书的证明这些材料。
各个省份和城市的具体材料清单是不一样的, 并且它们各自所需要的办理时限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建议大家还是要去当地的那个机关那里去确认一下最终为准。
如果居住登记没有按时去做, 那机关就可以根据当地的一些规定, 对当事人提出一个提醒, 或者是把它做一个记录。
因为居住证的功能加载在不同地区是有差异的, 所以具体的服务项目可以咨询居住地的社区或者政务服务热线12345。
上文所说的是当前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一个基本结构样子, 但是关于细节的执行规定, 还是要看各地方最近发布的条文、实施办法以及部门的规范文件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