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进行编制的。并且, 它还结合了基层治理规范。此文件是为各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一种标准操作流程路径。该路径用于培育流动人口关怀爱护方面的典型做法。而且,这是唯一的标准操作方法。
一、典型认定核心标准
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典型必须同时满足三项硬性指标: 一是服务覆盖精准性, 须针对务工青年、随迁老人、流动儿童等细分群体建立专属服务台账, 动态覆盖率不低于辖区流动人口总量的百分之十五;二是机制运行规范性, 需具备网格发现、社区响应、部门联动、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流程, 且连续稳定运行满十二个月;三是群众满意度达标率, 年度第三方测评或回访满意度须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 无重大投诉或负面舆情。
对于那些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案例, 一概是不可以将其纳入到典型库之中的。
二、标准化创建执行步骤
第一步, 要做需求摸排并建立档案。要依托综治信息平台与实有人口数据库, 按街道或乡镇划分单元, 完成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 并把差异化服务需求做标签化处理。严禁数据虚报, 须确保源数据可追溯, 且可核验。
第二步是制定和策划服务方案。要依据摸排出来的结果, 明确关于一老一小一新这几个重点人群的服务清单。应当去安排专职的社会工作人员或者是网格管理员来负责对接这件事儿, 并且配套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子女入学协调等这些实实在在的资源。
第三步, 进行试点运行以及迭代。选取那些基础相对较好的社区来开展试运行, 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个月召开联席会议来研判存在的问题, 从而动态优化服务流程。最后形成标准化的作业指导书以备查验。
第四步是完成材料汇编和申报的工作。需要按照基本情况、创新做法、成效数据以及佐证材料这四个模块来对申报书进行整理安排。其中的数据内容必须通过政务系统核验以保证一致, 同时案例所用的影像资料时长要控制在8分钟以内, 并且要特别强调这些内容的可复制性以及具备的推广价值。
三、政策资源对接要点
各地民政部门设立流动人口服务专项补助资金, 卫健部门提供健康档案互通支持。申报单位应提前向属地街道办提交立项备案, 同时接入省级社会治理云平台。财政资金拨付实行以奖代补原则, 典型评选通过后按实际服务人次核发补贴。严禁挪用专项资金, 审计部门将按季度抽查资金流向与服务台账匹配度。
四、高频疑难规范解答
对于跨省市流动的流动人员, 他们是不是被计入到本地的典型考核工作里面去呢?
原则上来说, 是应该把居住证上面登记的地址作为标准的, 这个情况要实行流入地方承担主要责任、流出地方进行协同配合这样的模式。而且呢, 仅仅只考核本地常态化服务覆盖的这种情况, 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去弄跨省的那个费用结算的事情。
关于企业园区内部员工关怀项目, 是否能够将此类项目进行申报?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 必须突破单一企业的边界限制。要向周边社区里的流动人口开放并共享服务设施。需要把这些设施纳入到属地政府统一调度的体系中去。那些只限定在内部封闭运行的项目, 被视为是企业的。这些不予认定为公共典型。
关于在申报材料里面对数据统计的这个方面, 具体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做到口径上的保持一致和统一呢?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对于流动人口监测的定义进行操作, 也就是把居住的时间算进去, 只要超过半年或者正好半年的情况都算在内。那些涉及到钱花出去的数据必须要附上财政票据的复印件或者采购合同的复印件, 绝对不能用那些估算出来的数值, 也不能用意思不清楚的话来描述。
本指南是现在还在用的标准版本。各个基层单位在推进的时候, 如果碰到了政策调整的事情, 要以最新收到的上级红头文件作为主要依据。典型的培育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要重视实际效果, 应该坚决杜绝那种形式主义的做法, 也要避免只在材料上进行包装的情况, 从而让关怀措施能够真正地落实到位并取得明显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