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是以登记作为基础, 以服务作为核心, 以各方协同合作作为基本原则的。当流动人员抵达到了社区之后, 是必须在规定的期间之内去完成居住登记的。
并且, 只有在申领了居住证之后, 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房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派出所这三方机构, 是需要承担不同层级的管理责任的, 这种责任分工是缺一不可的。
登记与居住证办理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9号),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登记住宿的手续之后,要是满足连续居住满半年这个条件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或者是拥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情况, 或者具备合法稳定的住所, 又或者正处于就学状态, 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当中的一个, 就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 或者是那些被派出所授权了的社区服务中心, 去申请办理住居证。
在社区这一层面, 流动人口必须在抵达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各地的具体细则会有些许不同, 有些地方的城市要求是在七日之内), 去自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社区那里, 把居住信息登记给办好, 并且提交像是身份证、住房证明这些材料, 住房证明可以是租赁合同或者是房产证明, 另外还有就业证明材料或者是读书的就读证明材料等等。
等到在社区完成登记之后, 相关的信息就会同步传到系统的里面用于管理人口的那个信息系统里去, 这份记录是将来用来核发居住证的主要依据。
居住管理要求
当流动人口进行房屋租赁交易的时候, 出租一方人员必须是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去配合承租人把对方的身份证件都拿出来确认清楚, 然后必须在三天这个时间限制之内把租赁备案的信息向所在的社区或者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报送操作。
除此之外,还必须要跟承租人签订一份书面形式的协议内容里面需要包含安全责任相关的条款规定。如果流动人口变了居住地址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那么他们就应该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去那个新地址所在的那个社区, 去办那个变更登记的这个事儿。如果他们不再在那个地方住了, 那就得告诉社区, 要把那个登记给注销了。
各方义务与责任
出租人(房东)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办理备案手续, 不准把房子租给那些没有有效身份证的人, 一旦发现租客在干违法的事情, 就得马上报告。
社区居委会负责承担对居住信息实施核实工作, 同时展开政策宣传与告知事务, 并为流动人口提供融入方面的服务, 其中包括协调子女入学问题以及推送就业相关信息等等, 还处理矛盾纠纷调解事宜, 并且要建立起动态的管理台账。
派出所负责居住登记信息的审核, 负责居住证的核发与签注, 负责治安隐患的排查。
流动人口的本人: 需要把个人的信息真实地申报出来, 必须要配合社区里面进行的管理, 还要遵守居住地的治安管理的规定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
常见疑难问题
1. 还没有登记的状况会不会对小孩上学这件事造成影响呢? 在很多的城市当中, 把居住登记的时间凑够好几个月当作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进入学校就读的前提要求, 所以建议大家到了那里之后赶紧去办理登记手续。
2. 居住证到期怎么办?, 它的有效时间通常是一年, 在快到期以前的一个月之内, 应当去社区或者是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如果没有及时办理签注, 那么这个证卡的功能就会被暂停。
3. 社区能否强制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关于登记的流程以及居住证的办理事项, 必须以《居住证暂行条例》当中所明确列出的材料情况为标准为准绳。在社区方面, 它是不允许去增设那些处在法定条件之外的证明材料的内容的, 除非地方性法规里面有另外的规定内容存在, 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遵照这些规定去执行才行。
4. 如果房东不配合登记如何投诉?, 你可以直接拨打110电话, 也可以去到辖区派出所反映情况。要是出租人拒不登记, 机关就可以依照法律来进行处罚。
各地制定的那些具体的办法细则, 包括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才算是完成、有哪些服务事项列成了清单、以及补贴的具体标准是多少等等这些内容, 全部都应当以你们所居住的省份、城市还有区划范围内目前依然处于有效状态的文件规定作为最终依据, 所以强烈建议你亲自登录当地的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去进行查询, 或者直接向属于你管辖范围的社区居委会进行咨询, 这样才能够得到最新的一手版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