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指的是那些跨区域居住的流动人口, 他们在居住地的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免疫规划、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传染病防控、卫生信息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 享有与户籍人口完全相同的权益, 这些服务权益是由国家财政全额保障的。
这个制度是拿那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作为最核心的根据的, 它是让卫生健康的那些行政部门统一去想办法组织着实行下去的, 它说出来的那些服务标准呢在全国各地都是同一个样子的一个标准, 不管你是住在哪儿, 户口本是在哪里开的, 都不会因为这个情况而有不一样的对待。
服务对象(覆盖对象)
只要在县级以上的地区里面一直住满6年时间, 或者在有些地方的话是按照3个月来计算的这些情况, 那么那些不是本地的户口的、一直住在那儿的人, 就会自动的被放到当地的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范围里面去。
这里面具体包括的人有: 从省份跨到别人省份的、从市里跨到别的市的、从县里面跨到别的区里面的人。这些人是为了工作或者是打零工才出去的, 他们家里人跟着一起去的也包含在内。还有因为读书、看病、去看亲人啊这些原因而跑到别的地方去住的人也都包括在其中。
服务对象不需要再去额外地提出申请, 也不用去专门办那些复杂的专项手续, 只要掏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 就能在所在地的那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或者是乡镇卫生院里边, 建立起健康档案, 然后还能享受相应的服务。
服务内容清单(12项)
我们必须去查看那个现行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并且需要搞清楚那些流动人口是能够免费享受到哪些服务的?
1. 建立并持续更新居民的健康档案。
2. 将开展有关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
3. 进行预防接种这项工作, 其中是包含有成人的乙肝疫苗注射的内容的。
4. 0到6岁的这个年龄阶段, 是需要进行健康管理的儿童群体。
5. 对怀孕妇女以及刚生完孩子的妇女进行健康方面的管理和照顾工作。
6. 针对年龄在六十五岁及以上的群体开展的, 旨在实现健康功能全面掌控与持续管理的系统性服务。
7. 针对那些患有慢性疾病的人, 比如说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的患者, 提供健康管理方面的服务。
8. 对于严重精神障碍这一种状态的患者, 要实施管理。
9. 要对传染病以及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的撰写与处理工作。
10. 针对肿瘤患者展开的筛检工作。
11. 把那些得了结核病的人给管起来。
12. 关于中医药方面的健康管理工作。
上述的那些服务项目, 它们的经费是由政府来全部承担的, 因此对个人而言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落实机制
经费保障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放入同级财政预算里, 它按照常住人口来分配, 这个数量包含流动人口在内, 目的是确保服务资源可以随着人口流动的实际情况而进行安排。
信息系统, 就是靠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撑腰, 让流动人口的健康档案能够在不同的地方拿出来给大家看, 还能共享起来, 这样一来, 就不会出现重复建档的问题, 服务质量也不会出现断档的情况。
责任主体方面,具体的安排是这样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首先是把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立为第一服务网点。其次, 卫生健康局需要负责整体的统筹以及相关的督导工作。最后, 由财政部门来具体执行资金的拨付任务, 并且还要负责做好绩效评估这一工作环节。
把流动人口服务覆盖率、档案建立率以及慢病管理连续率这些指标放到里面去, 让它们成为基层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一部分。
高频问题解答
问:流动人口能否在居住地参加免费体检?
对于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 以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这类人群, 他们可以在自己居住地的基层医疗机构里, 按照规定的流程来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身体检查待遇。这种免费体检的标准, 和拥有本地户口的人群所享受到的标准是完全一样的。
问:随迁儿童能否在居住地完成疫苗接种?
答: 是可以的。居住地有预防接种门诊, 这些地方的预防接种门诊是为随迁的儿童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 并且他们的接种记录是通过省级平台跟原籍进行互通的,所以不需要再回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去处理。
问:异地就医时基本公卫服务是否中断?
答: 健康档案是跟着人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只要居住时间满足了认定条件之后, 就会自动切换到新居住地的管理模式下, 而且服务不会中断。
政策依据与查询渠道
核心的文件包含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还有那个最新版的, 再加上各个省份的实施细则, 这些都属于核心文件。
关于各地具体的认定标准, 比如说居住的时长到底要多久之类的情况, 可以拨打居住地的12320卫生热线来进行查询, 或者直接登录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局的官方网站去查看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