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那些不见了的身影, 其户口是需要进行注销处理的, 必须拿着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 然后去户籍所在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按照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还有部制定的相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来看, 当一名公民被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是宣告失踪的判决之后, 这名公民的户口就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注销。
可办理户口注销的情形
在下面这些情况下, 你可以向你的户籍所在地, 也就是派出所提出申请去办理注销户口的这一事项:
1. 公民下落不明这种状况要是持续了满四年, 经过利益相关的人向法院提出请求之后, 法院方面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来处理, 然后依法作出了宣告失踪这样的一个判决结果。
2. 公民的下落不明的状态如果持续满了四年, 或者, 是因为出现了意外事故, 所以其下落不明的状态已经满二年了, 在经过相关方提出申请之后, 法院会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用来宣告死亡的判决。
3. 如果一位公民, 因为那些其他的缘由, 经过了人民法院的裁决, 从而被宣告了死亡, 比如说确认了这个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4. 被判处了死刑, 或者已经执行了死刑, 又或者是在正在服刑的期间被宣告死亡。这一些都属于法定的情形。
大家要知道, 仅凭”下落不明”这个状况本身是不能直接把户口注销掉的, 而是必须先走法院的宣告程序, 然后拿到了生效的判决书之后, 才可以去办理相关手续。
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人必须去提交下面所说的那些材料, 这些材料的原件需要拿去进行核对审查, 但是复印件要留下来保存好, 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当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生效判决书, 或者作出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书时, 这些文件也被包含为法律文书。
申请人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你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被注销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这些证明可以包括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出生证明等。
需要提交的是被注销人员原先使用的那本居民户口簿。在正常情况下, 大家应该把这本户口簿收回来并交上去。如果确实没办法回收的话, 那就由当地的派出所在这件事情的相关记录里写上具体的情况说明即可。
提交需要被注销的居民身份证, 并且如果该证件是可以收回的情况, 就必须进行交回。
被注销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如果这个人不是自己来做申请这个动作, 而是找另一个人来帮助办理的这种情况之下, 那么还必须要把那份专门写的书面授权委托文件交上去, 同时还要把那个代干活的人自己的身份证拿出来。
办理流程(步骤化)
1. 申请宣告: 利害关系人需要向失踪人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然后法院进行受理并进行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一年等公告期满之后, 法院会作出判决。
2. 准备材料: 在判决生效了以后, 去把上面第三部分里面说的那所有的东西都弄好。
3. 现场申请这件事是这样的: 需要那个申请人自己, 或者是他的代理人, 手里拿着准备好的那些材料, 直接去跑到那个被注销户口的人, 他户口本上所在地的那个局派出所里面的户籍窗口旁边。到了以后呢, 就在那里坐下来, 把那个叫做《户口注销申请审批表》的表格给填了, 就这样。
4. 审核上报: 派出所里负责户籍的民看材料是不是齐全, 在签写好意见之后, 把材料报送到县级的机关里面管户口的那个部门去审批。
5. 当审批通过以后, 派出所就会办理注销的登记,这个动作有时候会被叫做口耳相传式的注销登记, 他们会把身份证给收回来, 或者在上面注明作废, 同时把户口簿也一起处理掉, 整个流程要么当场就办完了, 要么会在好几天之内结束。
办理时限
只要材料是齐全的, 并且符合规定的要求, 机关就应该在当时当场办理登记的程序;如果需要再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那么通常的做法是在正式接收之后的大约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 把相关的事情全部完结。
注意事项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这两个东西在法律上的后果是不太一样的。先说这个宣告失踪, 它主要是管着财产谁来代管的这个问题。至于户口是不是要给注销了, 那就要看各个地方执行的标准是啥了。
再说这个宣告死亡, 它会产生一个效果, 就是说这个民事主体的资格就消灭掉了。在这种情形下, 户口是必须得要注销的。所以我建议, 在申请的时候, 最好是优先去选择这个宣告死亡。
如果被宣告人重新出现了, 或者是确认了他的下落, 那么经本人提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法院撤销掉原来的那个宣告判决之后, 就能够依法去申请恢复户口登记这件事情。可是呢, 他原来的那个户口号码以及那些登记信息一般是不再恢复了的。所以说的话, 是需要去重新进行登记的。
各省市在具体材料的细节方面是可能存在差异的, 比如是否需要提供社区证明这一事项, 所以在正式办理之前是建议先致电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来确认最新的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