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广东省在管理流动人口的时候, 把《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当作最主要的依据。这种做法建立了一种三位一体的制度, 这种三位一体的意思就是包含了“居住登记”、“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
当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到达居住地之后, 需要去申报居住登记。完成这一动作后, 他们在法律层面就享有和户籍人口大体上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覆盖了多个方面, 其中包括就业方面的帮助、教育机会、医疗服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等。
一、条例基本信息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是在201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 这个条例经过了多次修改, 目前适用的版本是针对那些居住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员的, 所谓流动人口就是指那些离开了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地方, 从而去到省外或者在省内跨过了市、县(区)界限的地方去居住的人员, 该条例确立了一个原则, 这个原则的内容是服务和管理方面要同时重视, 而在权益保障方面要把它放在优先的位置。
二、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应当自进入居住地点起后的三十日内, 拿着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其它有效的证件, 去到居住的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那里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在申报的时候, 必须真实可靠地给出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住的地方以及干的工作等各种基本的情报数据。
如果居住地址发生了变化, 就在发生变化开始算起的10日内, 去把变更手续给办理好。
只要离开了原来的住处, 那么就应当去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如果当事人没有去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那么机关会命令其限期改正。要是到了指定的时间之后还是没有进行改正的话, 就罚款200元以下。
三、基本公共服务
对于完成了居住登记工作的流动人员来说,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他们有权享受到那些原本是属于户籍持有人的基本类型的公共服务, 并且这些服务在享受层面上是和户籍人口完全一样, 没有区别的。
四、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的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可以对流动人口实行所谓带有歧视性质的收费行为, 同时也不得附加上一些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流动人口的时候, 其行为是被严格禁止扣押身份证件的, 也是被严格禁止限制流动人口的自由的。
对于那些违反了这些规定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会依照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罚。当流动人口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时, 他们可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相关救济, 他们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机关提交申请以获得帮助, 又或者他们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上的救济手段。
五、居住登记办理操作
1. 线上渠道: 你需要通过“粤省事”这个小微信小程序, 或者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 把这些地方拿来提交你的居住登记申请。在这当中, 你要去上传你自己的身份证正面和反面的图片, 同时还要上传证明你居住地址的材料。
2. 线下渠道: 你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还要带上租房合同或者房产证的复印件, 然后去你住的地方所在的社区警务室, 或者是街道的派出所, 在现场办理。
3. 所需材料: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还要提供实际居住地址证明,这个居住地址证明可以是租赁合同, 也可能是房产证, 或者是由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此外还需要准备近期免冠照片, 当然也有部分地区是不用交这张照片的。
4. 办理时限: 只要准备的材料齐全, 那么就会当场处理完毕, 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六、注意事项
居住登记是享受上述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 所以建议流动人口在抵达居住地之后, 尽早去办理。条例的具体条款, 要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的最新修订文本为准。各地市可以基于此, 制定实施细则。这就导致存在区域性差异。所以在办理前, 建议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咨询。或者向局户政窗口确认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