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俗称"流动人口婚育证")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取消了,目前不再需要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将其作为办理户籍、社保、入学、就医等手续的前置条件。
一、取消依据与政策时间线
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是当初根据国家在2009年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来设置的, 这个设置的目的, 主要是用来对那些到处跑的、已经到了能生孩子年龄的人群的生育行为进行管理, 后来因为国家的生育政策一直在不停地调整, 所以这个证明就慢慢地不再用在管理流程里面了。
时间是从2016年开始的, 在全面允许两个孩子的政策实行以后, 很多的地点就接着把处理或者停止给流动人口发放以及检查那个有关结婚和生孩子的证明文件这个事儿, 弄得越来越简单了。
在2021年这个时间节点, 经过修订之后的那份叫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东西, 里面就不再保留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相关条款了, 这就等于从法律的根本层面上, 把这个制度原本存在的基础给清除了。
国家卫健委多次明确, 各有关部门不可以将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件事, 当作是提供给人家公共服务的先决条件, 流动人口只要拿出身份证这个证件来, 就可以享受到在他们户籍所在地以及他们现在居住的这地方的基本公共服务。
到了2024年的这个时间点为止, 在全国所有的省份里面, 都已经停止了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工作, 与此同时那些专门的办事窗口也不再接受相关的申请和处理业务。
二、取消后如何管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
要把证明这个东西给取消了, 这并不等于把服务也一并给去掉了, 于是管理手段就转变成了这个方式。
1. 凭着身份证来办理: 那些流动的人口, 要是想在现在居住着的当地, 去申请着生育登记、免费的孕前检查、还有妇幼保健这些个服务的时候呢, 只要拿出着自己的本人身份证, 就可以办理好了, 用不着再去额外提交那个什么婚育证明了。
2. 信息联网共享就是各地会利用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 还有区域间的数据共享机制, 去自动核查流动人口的婚育状况, 这样大家就不再用个人拿着证明去主动申报了。
3. 居住地服务: 流动人口, 可以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那里, 或者在乡镇卫生院那里,直接享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这些服务和户籍人口享有的服务是同等水平的, 服务范畴, 包括了孕产期的保健环节, 还有儿童的预防接种环节。
Q:以前办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还有用吗?
已经核发的那个旧的证件, 它自然就失去效力了, 并不需要专门跑去办理注销或者交回去的手续, 这个情况不会影响你的个人任何权益以及后续去办事的过程。
Q:不办婚育证会不会影响子女入学、社保缴纳?
回答是不会。任何单位, 任何学校, 还有社保机构, 都不能拿没有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理由流动人口婚育证取消了,来拒绝给你办理相关的业务。如果你遇到了被人推诿扯皮的情况, 你可以直接去找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映, 或者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去进行投诉和反映。
Q:异地生育报销还需要什么材料?
A: 需要按照医保异地就医的流程去办理。在办理的时候, 必须出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以及出生医学证明。同时还要提供医院收费票据。这个过程是和婚育证没有关系的。
四、注意事项
可能在一些基层窗口, 还有个别工作人员会口头提出需要大家出示之前的旧证明。这种行为属于个人操作不规范。面对这种情况, 你可以直接拒绝掉不合理的要求, 并且只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号就足够了。
各地的生育登记, 其具体的材料清单方面, 可能存在细微的差异, 建议在办理前, 拨打当地的12345政务热线, 或者登录所在区(县)卫健委的官网, 来确认最新的材料要求。
本内容依据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并且结合卫健委的公开政策加以整理, 如果后续的法规再次得到修订的话, 那就得以官方最新发布的内容作为最终依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