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他们如果在现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需要办理计划生育相关的事务的话, 那么现在是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来负责处理的, 这个部门其实是承接了原来计生办的职能的, 所涉及的核心事项主要包括流动人口的婚育信息登记、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生殖健康服务以及生育登记等等, 至于具体的办理地点则是现居住地的街道或者是乡镇的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又或者就是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办事窗口。
办理流程(按步骤执行)
1. 您需要进行预约与到馆办事, 具体方法是携带身份证前往街道, 或者乡镇级别的卫健中心, 然后在窗口领取相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是《生育登记服务单》。
2. 信息核验这一步, 是工作人员需要去核对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结婚证, 或者是未婚声明, 把这些东西都核实清楚以后, 接着就会录入到那个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里面去的。这是必须走的一个流程。
3. 需要出具相关证明的话, 可以直接在现场进行打印操作, 相关凭证都能够拿到, 整个过程中全部都是免费的行为, 不会去收取任何一丁点的费用。
4. 完成登记之后, 就可以在当前居住的这个地方接受免费提供的一些公共卫生服务, 这些服务里面包含了孕前检查以及产后访视还有避孕咨询等等。
所需材料清单
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同时需要提供复印件各1份。
户口本里面的首页, 还有那个人自己的那一页。
如果申请人是未婚状态, 那么他或她就必须提供一份书面声明。
那就是你当前居住的地方所办理的居住证, 或者是暂住登记的凭证。
原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异地首次办理时需要)
生育登记事项, 还需要另外提供近三个月以内所做的B超检查报告或者孕妇健康检查报告。
当提交的材料齐全的时候, 一般是可以当场办理完毕的;如果材料不是齐全的, 就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和改正的清单, 等补齐了之后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核心政策要点
我们的根据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颁布的第321号号令, 这项条例是在2009年开始实施的, 同时还有各个省份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免费服务项目包括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都能一样, 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这里面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还有免费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 以及免费避孕咨询这一系列的事情在内, 是完全不设户籍门槛的。
关于信息共享这件事情, 那个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它已经实现跨省通办这个功能了。原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数据是可以互相沟通、能够进行互通的。这一点大家要知道, 是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的。
生育登记这一事项, 在二零二一年之后, 它并不再对子女的孩数设置任何限制。无论是一孩的二孩的三孩, 都能够在个人当下的居住地或者说是户籍所在地里的任意一个地方去办理登记手续。整个流程完全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审批环节。
高频问题解答
问:没有居住证能否办理?
答案是, 您只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这样就可以直接替代了办理业务是完全可以进行的完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问: 夫妻双方之中的一方身处甲地, 而另一方身处乙地, 这种情形下究竟应该在哪个地方去办理相关手续呢?
答: 无论是任何一方现在的居住地也好, 还有户籍所在地也罢, 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实现了联网。所以根本不需要两边各自去办理一次那么麻烦的事情。
问题是这样的: 原来的单位已经注销了, 这种情况下婚育证明应该找哪个机构开具呢。
这个情况是由原来的户籍所在地的乡镇, 或者街道里面的卫生健康中心, 来补办开具的。还有一种方法是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来源是委员会或者是社区这些地方, 专门针对居住的这个状态, 还有关于结婚生育这种相关的状况的证明文件。
办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各个街道还有乡镇那边的卫生健康中心, 在正常工作日的白天是开门办公的, 一般时间段是从周一一直到周五, 早上八点半开始下午五点结束, 但是每个地方可能都不太一样, 最好以当地贴出来的通知为准, 为了避免白跑一趟建议大家拨打当地的卫生热线也就是那个一万二三二零的电话, 或者一百二三市民热线, 去问问哪里能提供服务的网点有那些最新的材料需要带什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