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结论放在前面: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并不一定非得要提供那份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东西。这个要求已经因为政策的调整而取消了,所以在当前这个时候办理入职,是不需要提交这种证明的。
网络上到处还流传着那种“入职必须得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法, 这属于过时的老旧信息, 大家千万不要根据这些落后的说法去向求职者索要相应的材料。
这一要求的政策沿革
2002年施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曾经做出过规定,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那些相关事务的时候, 是可以凭着自己的原籍计划生育证明, 来享受相应的服务的, 那时候部分企业会在早期的用工管理环节里面, 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也就是大家俗称的计划生育证明, 当作入职必备材料之一来使用, 其目的就是为了去核实员工的婚姻还有生育的状况, 以便防止出现超生这方面的风险。
这种做法, 在二零一 zero年前后, 是比较普遍存在的情况, 尤其是在那些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企业里, 还有服务业企业里面, 都是如此。
当前政策:该证明已无强制效力
在2021年8月的时候,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作出了宣布, 这个宣布的内容就是把流动人口在进行生育登记的时候所必须的婚育证明给取消掉了,并且在各个地方的范围内都不再需要去开具以及查验所谓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
在2021年那个时间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过了修订, 这一举动使得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重点, 发生了从“管控”到“服务”的转变, 用人单位被明确禁止把生育状况当作用工歧视的理由, 也不再能把它作为入职的门槛。
在2026年这个时间点, 全国各地方层面发布的法规中, 已经没有条文要求企业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 必须让应聘者提交所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这种材料了。所以, 如果现在还在继续向入职者索要这份证明文件的话, 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依据的, 属于没有道理的事情。
员工入职真正需要的法定材料
根据相关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在日常实际工作当中的操作流程来看, 入职这一件事情, 通常仅仅是只需要:
1. 身份证明, 也就是那个居民身份证。
2. 学历或者是职业资格证书都是需要的, 具体的要求还要看岗位的实际情况而定。
3. 你需要提供以前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通过这样的文件来表明你身上不存在竞业限制的情况, 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劳动方面的纠纷。
4. 体检报告是在部分行业里面必须要有的东西, 比如说是食品行业还有医疗行业都是有强制性的要求的。
5. 关于银行用于领取工资的工资卡的信息。
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一些材料, 还有像“计划生育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再或者是“生育状况声明”这些东西, 它们都是跟岗位履行职责没有直接关系的。这些东西都不属于法定的入职必须要交的材料。
若遇到仍被要求提交该证明的情况
作为一名准备找工作的求职者, 你拥有拒绝提供的权利, 因为这份材料并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那些必须为订立劳动合同而收集的那一种个人信息的范围。
作为企业中的HR或者是管理者, 应当立刻停止索要此类证明, 对于内部制度文件当中存在的与该事项相关的条款, 需要将其删除, 以此来避免构成对个人信息的违法收集或是就业歧视。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是说某个单位还是在强制要求那么一回事, 并且他们拒绝去配合那个正确的做法的话, 那你就可以往当地的人社局或者是卫生健康部门那边去反映一下具体的情况, 同时你也是可以通过拨打12333这个热线电话来进行相关的咨询以及投诉动作的。
总结: 到了2026年的时候, 关于“员工入职一定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这类说法, 已经是不会成立了。企业在进行招聘工作的时候, 应该回归到岗位胜任力本身上面去这样的轨道上来。至于求职者呢, 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再为那些过时了的、不合时宜的要求而去提交那些额外增加的材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