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头市居住以及在汕头市务工的来自江西省的工作人员, 都属于广东省流动人口也就是暂住人口的管理范围。凡是住在汕头市满5天以上但是不满5年的不是广东本地户口的人, 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事情, 这篇文章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写的, 提供非常完整的关于怎么样办理登记的指引内容。
01法律依据
关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的法规适用情况, 具体是依据以下这些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咱们得瞅一瞅那个《居住证暂行条例》, 这就是国务院发布的第700号令, 从2017年1月1日这一天起开始执行的呀。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在2012年的时候进行了修订。
《汕头经济特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上述法规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当流入人口到达了他们居住的地点之后, 这些人应当从头天开始算起, 也就是从实际居住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时间, 然后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社区服务点去申报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 等到这个居住时间超过了六个月的时长, 并且同时满足了法律上面规定的各种条件时, 这个人就可以去申请办理居住证了。
02登记对象
下面的这些个人, 是需要去汕头这个地方, 办理那个叫做流动人口登记的这样一个事情的。
1. 保持江西省户籍, 并且居住在汕头经济特区区域内的外省公民, 这些人在该地区进行就业、就学、就医、探亲等行为时。
2. 其在该处的现实生活时长是超过了五天这个界限的,同时还没有达到五年这么长的时间跨度。
3.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可以由他们的监护人代替他们进行申报操作, 但是, 如果这些未成年人已经到了汕头并且在那里的时间达到了五天, 那么他们自己还是需要去做登记这个手续的。
03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申报地点
你需要携带好这些材料, 然后前往到你居住的地方所属那个派出所里的户政窗口, 或者去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事情。你也可以通过叫“粤省事”的小程序, 或者是叫“i汕头”的政务平台, 来做线上的提前申报这个动作。
第二步:提交登记材料
请准备下列材料, 并在现场进行提交或者在线上开展提交流程的时候一并进行提交, 这些材料需要包含原件以及与之对应的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江西省户口簿亦可)
在汕头这个地方的实实在在居住地点的证明文件, 这些东西可以包含房屋租赁合同, 还有购房所开发票, 单位宿舍的开出的证明, 以及亲属用来住房屋提供的证明等等内容。
需要提交就业证明或者无业情况说明, 这份文件或说明可以由用工单位来出具, 也可以由本人自己填写。
你需要提供一张近期的免冠照片, 因为这是为了申领居住证所需要的。
第三步:完成登记
工作人员在核验了相关材料之后, 于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内部把需要登记的各个具体项目都输入进去, 随后就在当场完成了办理的全过程,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环节是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第四步:申领居住证(可选)
你得在居住地登记满6个月之后, 如果还想在汕头长期住下去, 就可以拿出那个登记的回执单, 再把前面说过的那些材料拿出来一起, 去申请那个叫作广东省居住证的东西。
04高频疑难问题
Q:在汕头短期出差3天江西汕头流动人口,需要登记吗?
对于实际居住的时间还没有满5天的情况, 是不需要纳入流动人口的登记范围之内的, 也就不需要去办理相关事宜了。
Q:在汕头租房但未签书面合同,能否登记?
A说的是, 这个是可以的。需要由出租人, 也就是房东, 出具居住地址证明。同时要携带其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来配合申报就可以了。如果是无书面合同的情况, 那就由社区工作站来进行核实确认。
Q:工作变动换了住处江西汕头流动人口,是否需要重新登记?
如果居住地发生了改变。就得在变动日子开始算。三天以内。跑到新居住地的派出所去办个登记。更新信息。原来的那套信息就自动没用了。
Q:江西省户籍与广东省户籍在管理上有区别吗?
A的情况是没有区别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是以“外省户籍”作为统一标准的。在江西户籍的人员以及来自其他省份的户籍人员, 都是适用相同的登记要求和流程的。
05重要提醒
如果存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居住登记申报的情况, 那么机关将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对当事人实施警告的处分, 或者是处以金额在200元以下的罚款。
大家需要在年度时间内对居住登记相关的信息进行确认, 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还没有进行确认操作, 那么原先建立的居住登记信息就可能失效。
关于登记这项信息的内容, 它的用途仅仅局限于服务以及管理方面的人员工作之中, 除此之外绝对不会附加任何由行政机构来收取的费用项目。
假若政策层面出现了变化以及调整的情况, 那么请务必以汕头市局户政管理部门所发布的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你需要办理相关咨询的话, 是可以打热线电话的。你要拨打汕头市局户政管理支队的咨询电话。你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转接。或者你可以登录到汕头市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去查询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