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关于现行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其主要的依据是国务院在二零0九年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这个条例对应的文号是国务院令第555号。同时, 这项工作也受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约束, 这部法律的最后一次修订是在二十021年进行的。
当前的管理重心, 目前已经发生了转移, 不再是以“控制”为主要目的了, 而是转向了提供服务以及保障权益这两个方面, 那些跨省流动的工作人员和群众, 可以在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 享受到免费的、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还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方面的技术服务。
01.法规依据与适用范围
上位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这部法律在二零二一年八月的时候经过了修订, 并且正式实施。里面的内容明确了说要建立起一个机制, 这个机制是让国家来负责建立健全的, 具体来说, 就是规定流动人口跟户籍人口一样, 都能够同等享有那些属于基本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
专门条例:针对年满16周岁, 并且已经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民来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在2009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 它是国务院发布的第555号令, 一共有27条规定。
这里有相关的配套文件, 那就是各个省以及直辖市这些地方, 根据上面说的那些法规, 来制定的具体落实办法, 举个例子,就比如说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省里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发布的关于怎么处理和办理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的相关规程内容。
02.核心管理条款
1. 婚育信息申报制度
对于流动人口来讲, 他们需要在到达现在的居住地30日以内这个时间段里面, 去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报关于自己婚育状况的信息。如果未进行申报者, 将由现居住地的有关部门责令其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补办相关手续。
2. 免费服务项目
现居住地应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以下服务, 依据条例第15条之规定。
提供关于生殖健康的检查服务, 并且给予相应的咨询服务。
提供避孕以及节育方面的技术服务, 并且要完成在手术前面以及手术后面的回访检查。
对于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并发症, 需要进行诊断和治疗。
对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进行学习, 同时接受优生优育相关的指导与培训。
3. 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协作机制
他们两个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部门, 通过那种信息互相通报、两边一起管的方式, 合作进行管理工作, 目的是为了防止检查工作出现重复, 也为了避免管理上出现不管的情况。如果是跨省的合作管理, 这种事儿是借着全国那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交换平台来完成的。
03.流动人口的法定权利
不要因为户籍进行了迁移, 就被剥夺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相关权益。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 可以向目前的居住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去投诉。或者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再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不得把罚款或者扣押证件这样子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 用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里头去, 不管是任何单位还是个人, 都严禁这么做, 根据条例第26条的规定。
04.办理渠道与所需材料
05.政策现状与更新说明
2021年, 随着三孩政策的正式落地, 过去那个叫作“流动人口生育审批”的环节已经被取消掉了, 现在改成了生育登记备案制, 也就是你只需要去备案就行了。
到了2025年的时候, 有好几个省都已经把那个旧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给合并了, 把它放进了“流动人口居住服务”这个统一的办理窗口里面去办, 意思是说你不再需要单独出示那个老式的婚育证明, 就可以直接享受相关的公共卫生_service_服务了。
不过话说回来, 具体的规定还是要看你所在的那个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最新的公告是怎么说的。
06.高频疑问
问:异地打工是不是还要去办那个叫作计生流动证的东西? 答: 从二零二一年往后, 各个地方都已经陆陆续续取消掉这个证件的强制性要求了。现在呢, 是靠着身份证加上居住登记这样的方式来享受相关的服务。不过个别的省份在过渡期之内可能还是会有一些流程需要走。建议你去拨打当地的12345市民热线进行确认。
问:生育登记必须在户籍地完成吗?答: 不是这样的。根据现在有效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生活的时候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可以在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有户口的那个地方去办理生育手续, 也可以住在哪儿就在哪儿办, 另外还可以通过线上的政府网站来提交这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