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那个时间点往后的时候起, 全国范围里边, 都已经取消掉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而且也不会再去单独地发放这一种证明了, 所以针对目前在山东省这个地域里面居住着的, 但是户籍属于外省的那些人员, 如果他们确实是需要来证明自己婚育状况的, 或者是需要去办理跟生育有相关关系的一些事务的话, 那么就应当直接利用咱们说的那个生育登记制度来解决处理相关问题, 而不再会去出具那种传统意义上的, 所谓老办法的流动资产婚育证明了, 因为像山东省各个级别的那种卫生健康相关部门机构, 全部都都已经停止下来, 不办原来那种婚育证的事情了。
一、政策依据
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的时候,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把原第四十三条里面关于流动人口必须持有婚育证明的那个条款给删除了。
在2016年的1月, 原来的那个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一些通知, 这个通知里头把话说得清清楚楚了, 就是说要取消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这种发放行为, 同时还要取消那种查验动作, 这里所说的证明, 也就是大家平时说的那个婚育证。
山东省同步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 取消跟婚育证明相关的条款, 转而使用生育登记制度。
二、生育登记办理指引
办理地点(二选一):
在离线办事的情况下, 你应该前往你居住地所在的乡镇或者街道所属的卫生健康办公室, 也可以去往那里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线上:"山东政务服务网"(zwfw.sd.gov.cn)→搜索"生育登记"→按提示填报提交
办理流程:
1. 首先, 把需要用到的东西全部准备好。然后, 前往你居住的这个地方所在的乡镇或者是街道的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的服务窗口去办理申请的相关手续。
2. 工作人员把材料在现场进行核验, 一旦确认信息没有错误, 就会当场完成登记手续, 整个流程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超过3个工作日的。
3. 你去把那个生育登记表给领回来, 这个表可以是电子版的, 也可以是纸质的那一种, 有了这个东西, 你的生育状况就能得到有效证明了。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
需要提交结婚证。如果是未婚的人, 就需要再提交一个未婚声明。
你需要提供女方的户口簿或者是在山东省所办理的居住证, 这是为了证明该人员正在山东省内长期居住的生活状况信息。
如果您现在已经怀上了, 那么您需要拿出医疗机构给开出来的那个关于怀孕多长时间的诊断证明, 或者是一份B超的检查报告。
以前有过生下孩子或者是收养过孩子的经历的人, 必须得用书面的方式来说明详细的情况。
三、单位或机构仍要求"婚育证明"怎么办
因为部分用人单位在处理事务的时候, 还有入学报名这个环节当中, 以及医保结算这种场景里面等很多地方。可能会继续去使用那个旧的称呼名称。针对这种情况给出来的处理建议是如下所述这样的内容。
向对方进行说明, 全国范围内的相关政策已经实现了统一, 并且已经正式取消了关于婚育方面的证明文件。
你需要到居住地的乡镇, 还有说就是街道这边的卫健办, 让他们给你开那个《生育状况证明》, 再或者就是开那个《无生育登记记录证明》, 这些东西, 你拿到手之后, 还得去盖上你们的单位公章了, 这样一来, 它也就等同于有了那种证明效力, 大家也都知道这意思。
跨省流动人员如果因为需要原户籍地的证明, 是可以直接联系原籍乡镇的卫健部门来协助开具这项文件的。
Q:不登记生育能不能生?
A: 可以。生育登记它是管理和服务的程序, 它并不是生育的审批, 没有进行登记也不会影响到你的生育权利, 但是在办理登记之后, 你在做产检、住院以及申领生育津贴这些事情上面会更加便利。
Q:登记收费吗?
回答A: 是免费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为大家办理生育登记这个手续的时候, 是不收取任何一分钱费用的。
Q:材料不全能先登记吗?
您可以先提交目前手头上已经有的那些材料, 等把缺失的部分补齐之后, 再去完成登记的流程;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标准呢, 要以当地服务窗口给出的规定作为最终判断依据。
五、温馨提示
政策的细节还是要看你居住的那个地方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才算数的。你要是心里有什么疑问, 也可以去拨打12345这个政务服务的热线电话。当然了,你也可以去打电话询问一下当地卫生健康局提供的咨询号码。通过这些方式, 你能够获取到那些具有权威性的解答信息。
